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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陪审员的悲喜剧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移民入籍加拿大,越来越多的朋友遇到被要求做候选陪审员的情况,现在小编搜集了网友的一些亲身经历,供大家参考。

网友分享当陪审员的经历

我在多伦多的陪审候补经历

偶然收到一封信,DT的法院寄来的,说是我被召唤做候补陪审员,案件是一个持枪抢劫杀人案。指明基本需要陪审8周,或者更长的时间。之前没有任何通知或者调查问卷,我是被抽到的,而且他们清楚我在上班,职位是office Administration。看来是有备而来,叫我没商量,之前听说人家都是之前有过问卷调查的,我可倒好,直接被纳入候选名单。中彩了~~~!

陪审是公民义务,要人命,只能绝对服从,假如不的话,单子上写的很清楚,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我要在指定时间去法院报道,假如被不幸命中,则我必须履行公民义务,雇主可以不给工资,但是必须配合。这要是开审了,长达半年之久,每天9:30am– 4:30pm,坐在那里,陪审期间是严禁外出的~~但是晚上可以回家睡觉~。

啊呀~~我开始痛苦流鼻涕,钱,赚不到,工作小三个月不去的话。。。即便不炒我,那也是个麻烦。超过九十天每天法院只给补助四十块~。半年以上每天九十块。

我开始想尽各种办法希望不被选中。打听出人家问我观点时,表明自己对异族歧视。淡然,这样做很不厚道。

去报到那天,排了好长的队,感觉还是本地人多,像我这种少数民族很少~。忽然间,侧边走出一个人,中等个头一中年白人,灰常高兴地跟我身边的人讲了几句,走了。

我实在按捺不住,看见身边女人一脸幸福的表情,就问她,大姐,咋回事?,女士告诉我~~咱们那个案子昨晚上嫌疑犯认罪了!~~~~~~~~~~~~~~~

呜呼哀哉,当这消息传遍走廊里排队的每一个人时,气氛登时不一样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幸福就在你身边

我在加拿大虎头蛇尾的陪审员候选经历

去年十一月份,我接到一封法院寄来的调查表(Jury Questionnaire),告知我被抽中履行Jury Duty义务。既然入了加国国籍,当然要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我如实填写了表格,去邮局买张邮票把那份表格寄回。

今年二月,我又收到多伦多法院的信,召集陪审员(Summons to Juror)通知书,得知,如果无故缺席,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我向单位领导请假,自然被批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必须让员工履行Jury Duty职责,但,是否支付当陪审员员工的工资则由单位自行决定。

那天,我一大早就乘公车转地铁,赶在8:30am之前来到361 University Ave.。经过安全检查,来到County Court Clerk大厅。门口一溜排坐着四位办公人员,按照Summons to Juror 上面的组号,大家被分成了四组(Panel):分别用绿色,紫色,红色和蓝色表示。后来我才知道,要从Jury Panel里面产生Jury还得经过一个冗长而乏味的过程。

我在贴有蓝色标记的长条桌边刚坐下,一位精干的五十开外的职业妇女风风火火来到我身边,还没坐稳,她的话匣子就打开:“我移民来加拿大29年了,怎么现在才选中我?我是想尽职当陪审员,但是,我不行。我的老板不支付我当陪审员的工资,今天我只好用休假。我的母亲离不开照料,我不能天天来这里。如果被抽中,遇上一个大的刑事案件,那得耗多久?而且,前十天不仅没有钱拿,自己每天还得倒贴车费和餐费。”她的话还没说完,又来了一位年过花甲的本地大妈:“我正在享受退休后的美好时光,却被法庭的一封信弄到这里来,这一辈子还是头一回遇上。为何不在我上班的时候让我来这里休假?我正在家中装修厨房,这得耽误多久?还耽误了我每天早晨的健身课,还有,我的几个老客户也需要我为他们提供会计服务。”她们倆一唱一合,使得枯燥的等候不那么无聊。

又过了好一会儿,一位女士大声要求众人安静,她给大家播放有关Jury Duty的录像带。看完录像带后,一位先生讲话,介绍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如何挑选陪审员、什么样的案件需要多少陪审员、法庭上的人员以及注意事项、法院环境、陪审员作息时间等。最后,他告诉大家:如果谁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理由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可以申请本次的豁免。但是,可能会被改期要求再来。如果这次能够履行义务,可以保证有三年豁免。他的话一说完,估计三分之一的人举手,将自己手中的信交给各组的工作人员,然后,排队填写申请豁免的表格。

一转眼,我的左邻右舍都不见了,一桌七个人,只留下我和那位年逾花甲的本地大妈。一位第二次被抽中的漂亮女士以目前工作脱不开身为借口,推迟到今年十月再来,还有一位年轻的妈妈以孩子无人照料为理由,改期暑假再来。那位精干的职业妇女和坐在我右边的年轻女孩以及坐在我对面的印度妇女则全都一去不复返。

我只好与本地大妈惺惺相惜,她索性坐到我旁边,与我聊天,以打发时间。不一会儿,她的手机响起,她兴致勃勃回话,收线后,笑着告诉我:“是我的男朋友打来的,不可相信吧?我这么老了,还交男朋友。”我微笑着回答:“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发生什么事情都可以理解。”接着,她又告诉我:“我的丈夫患癌症去世,反正我也不喜欢他。虽然,我们有一儿一女,还有五个孙儿孙女。我有男朋友这件事,我只告诉我那两位在美国的哥哥,不能告诉两位在加拿大的哥哥,因为他们好管闲事。”正聊得起劲,工作人员喊号,要求我们这组去一个法庭抽选陪审员。

我跟在大妈的后面,来到指定的房间。只见前排已经坐了些人,控辩双方以及他们的律师都在,还有几位工作人员,法官大人入内时,全体人员起立。法官让大家落座后,开始介绍案情,案件审理大概需要两周时间。然后,他宣布抽选陪审员,告诉候选人,如果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申请豁免。有三、四个人举手,表示不能胜任,每个人需到法官面前详细陈述理由,虽然可以免除这次的抽号,但仍不能离开,等候下一轮抽号。

法官助理从一个容器里抽号,抽中的人员需要简单介绍自己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如果控辩双方的律师没有异议,那个人就可以当任陪审员。我们这组被抽中的六名陪审员,有一人被辩方律师challenge,也就是被否认,结果,她荣幸地回到座位上,继续抽号,直到双方对六名陪审员都没有异议,那六名幸运儿留下来参与案件的审理,其他人又回到大厅等候。

我问本地大妈:“为什么那位女士被律师拒绝?”“因为她从事的工作了解太多的法律纠纷,她若入选,会对某一方不利,律师知道什么样的人当陪审员可以避免麻烦。”

中午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我到外面转了一圈,填饱肚子,又回到法院County Court Clerk大厅。大妈也吃饱喝足,端坐在那儿看书。“今天,我已经花了十几块钱,还不知道要在这里耗多少天,明天我自己带便当来吃,这里的东西既贵又难吃,一瓶可乐要两块多。”她问我:“你的单位给你带薪假来这里吗?”“估计没有。”我说。“赶快问清楚,我们至少要在这里呆一个星期,如果被选中,还有可能会花费更长时间,你得告诉法院的工作人员,如果单位不付钱给你,他们是否可以付钱给你?”看看时间不早,我又没有带手机,我说:“明天吧。”

等到下午三点,我们还傻坐在大厅,百无聊赖之时,大妈从背包里拿出手提电脑:“看DVD吧。”她把从图书馆借来的DVD放入电脑,我们俩就看起电影来。

一天就这样消磨掉了,我们还是没有被选中。

回到家中,我给单位领导打电话,他们都已经下班。于是,我给领导和人事部负责人发了电子邮件,询问我是否可以得到带薪假履行公民的义务。

第二天早晨,我查看邮件,得知我没有带薪假,但是,我还是得去法院候选。上午9:30am,我来到法院门口,一长队人排在门外,通过安全检查,我又来到County Court Clerk大厅报到。

大妈已经换了个座位,坐在两位白胡子长者的旁边。过一会儿,她过来与我打招呼:“我发现坐在这里太冷,你看,后面有一道门,透风。”我告诉她:“我们单位不付给我带薪假,怎么办?”“你赶快向法院人员申请豁免,知道吗,绿组已经有十二个人被选中当陪审员,听说有个案子是关于球员冲突事件,审理时间可能要持续六个星期。如果你被类似的案件选中,损失可就太大了。”

我立即去找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我的境况。一位女士说:“只要你们单位发一个传真过来,证实不支付你薪水,我们就让你走。”

我拿出手机,打了N个电话,总算找到办事的人,请她发一份证明传真给法院工作人员。法院的工作人员收到传真后,喊我的名字,通知我:“请你填写一份表格,说明单位不支付工资。”我按照要求,填好表格,那位女士体谅地说:“你可以走了,你已经损失了两天工作时间。”我谢过她,又去与大妈挥手道别,她理解地点点头。

我的候选陪审员的经历就这么虎头蛇尾地告一段落。

我做陪审员候选人 时间不值钱!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移民入籍加拿大,不过大家往往只看到作为加拿大公民的权利, 而对公民义务却知之甚少。本人就是一个例子。在去年12月接到要求做Jury Panel的调查表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还有Jury Duty (做陪审员)。而且,如果是无故不做,还会根据Juries Act受到惩罚。话说大约是2004年11月的某天,我正上班,我太太突然打电话告诉我说受到了一封法院的信。她的英语比较贫穷,所以也没有在电话里说清。我还挺纳闷:我是守法公民啊,法院找我干什么?拿到信才知道,是个调查表Jury Questionnaire。上面问了职业,电话,英语/法语能力,是否18岁以上加拿大公民等问题。我犯思量的是关于语言的问题:法语当然咱一窍不通,可对英语呢?问卷表上只问了是否能够听,说,写英语,没提是否熟练。要是我选NO吧?好象不对,我语言是不怎么好,但也不能算是不会。想了想,还是选了YES,但加注:NOT WELL。填完表往信箱里一丢,就以为完事大吉了:他们怎么也不会选一个语言不怎么好的做陪审员吧?谁知不久又收到了法院的一封信,这次是陪审员召集(Summons to Juror)了。上面写着必须于1月x日8:30,到361 University Ave. Rm 167报到,否则会被根据法例惩罚。呵,敢情人家根本没看见我写的NOT WELL啊!没办法,第二天向老板报告了这个情况。因为法律规定你必须参加,但可没有规定老板必须发你工资。不过,既然我们公司照发给我薪水,我就当增加一次经历吧。我的老板是个西人,我本来以为他很以做Juror为骄傲呢,谁知居然听到了一个字“shit”。后来我才感觉到,这个词非常有理。我倒不是不赞成陪审团制度,也挺愿意当陪审员(如果能选上的话)。也知道陪审团制度是公平司法的基础。但令人反感的是在整个召集过程中的官僚、懒散、浪费别人的时间,那实在是对该词当之无愧。

第一天我兴致勃勃地启程了。做BUS,转RT,转地铁两次,提前到达了位于University大街上的法院大楼。在门口还挺严格,挨个检查,跟上飞机差不多。因为我到的比较早,有机会大致统计一下参加者的族裔比例–也许只有咱们这些少数族裔有这兴趣–我发现白人还是占绝大多数。象我这样的黑头发黄皮肤的亚洲人大概也就百分之十几。这和我平时的感觉不同。可能是因为我居住在华人聚居的Scarborough,所以碰头碰面的都是中国人。其实根据人口比例,这个比例还是蛮准确的。毕竟,陪审员候选人是根据住址用计算机随机抽样来确定的。而我认识的朋友里,还没有谁有幸被抽到过,甚至都没听说认识的人被抽到过。

大约在9:30左右,人算陆续到齐了–敢情大家都不怕迟到啊。我们大家共被分成了四组(Panel):分别用绿色,紫色,红色,蓝色表示。在报到时,工作人员会在你的召集信上用相应颜色的圆珠笔圈上你的组号。众人坐定后,有个工作人员讲了些注意事项和作息时间,告诉大家以后4天每天9:30到4:30。接着放了个录像,简单介绍司法体系,包括法庭上都有谁,多少个陪审员(刑事案12人,民事案6人),陪审员的职责,怎么挑选的,等等。我最惊奇的一个词就是双方的律师会challenge陪审员候选人,回去查了词典才知道除了“挑战”,还有“盘问”的意思–可见我的英语不足以担当陪审员的重任了。下面的节目就是,谁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理由不继续参加,可以申请本次的豁免。结果有大概四分之一的人举手。这些人根据自己所在的组,排队跟工作人员面谈。多数人得到了豁免,不过也确实有老老实实地回来的,我身边的一个哥们就是这样。进行完这个节目大概快到11:30了。也就是说,除了十几分钟的录像,我已经无聊地坐了3个小时。本以为应该排队被Challenge了吧,谁知工作人员好象忘了这事了。大家就一直1等待,知道12:15 (按作息时间应该是1:00)工作人员宣布大家可以出去吃午饭了,2:00再回来报到。下午大家到齐后,继续于无聊中等待。好在3:00总算有节目了。蓝组被叫去盘问了。4点钟,众人返回,我还没来得及打听蓝组都干啥了,工作人员宣布今天到此结束。

第二天更加无聊,无所事事地等了一上午,都没人答理你。下午才又有一个组被盘问去了。回来告诉我们说10人一组,跟淘汰赛差不多,进入第二轮的,在被盘问。

只要有一点律师不顺眼,你就会幸运地被淘汰。然而,别以为你就可以回家了。不,你还得回大厅里和大家一起耗时间,知道陪审团被选定了,大家都回家为止。据说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还可能再次选你–这一点我特别不能理解:都淘汰过一次了,再入选干吗?我的感觉是,他们就是想让你陪到底。第三天尤其无聊,一上午,哪个组也没有被盘问,到中午,宣布下午可以不来了。众人做鸟兽散。

第四天,仍然是呆坐了一上午,中午大家等来了一个好消息,下午不用来了,明天也不用来了。本次召集就算是结束了。后来我想,一定是两次盘问就已经挑够了人数。可问题是,干吗还让我们再陪绑两天?二百多人白白浪费两天时间!我们老百姓的时间就可以想浪费就浪费?整个的过程,如果不是从邻座嘴里知道点盘问过程,我几乎就是白白坐了4天,看来我老板给他们那个词一点也不为过。所以多数人认为没有被挑上是幸运的(lucky)。谁知道真选上他们会怎么浪费你的时间呢。鲁迅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我估计那帮老爷们可能没有听说过。不过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造成公民们对这个jury duty的反感,实在不利用这项司法制度。

关于陪审员责任的网址如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http://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english/courts/jury/

莲花在多伦多做陪审员

两年前我接到来自法院的一封信说我被抽到当陪审员候选人,要求我必须在三月十五日早晨八点半到位于市中心大学路361号的安大略省法院报到,如果不去,会受到惩罚等等。陪审员是从众多的陪审员候选人(JURORPANEL)中选出来的,而陪审员候选人完全是随机抽样(人)的,所以最终被选上的机率非常低,有的人活了大半辈子,连陪审员候选人的资格都没轮上。当我拿这封信向老板请假时,她还笑我这么幸运,她来加四十年了,还从没被选过。

十五日早上搭go train 匆匆忙忙赶到市中心安大略省法院,去尽自己作为加拿大公民的义务(Jury Duty)做陪审员,进法院门口就像在飞机场一样需要验身,检查携带物品,很慢,排长龙,我虽然晚了十分钟也没事,大家都要排长龙等进门,验完后到指定房间一看,里面已坐满密密麻麻的人,大概有二三百人吧,因为第一次被选做陪审员,不知道干什么,需干什么,满脑子问题,但在场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我便找个空位子坐下,正对着有部电视机,没放什么节目。过一会儿,便有人来做简单介绍,告诉我们注意事项,放一段录像解释,作为一名陪审员所需经历的步骤,让我们对此有了初步认识,这是做为一名加拿大公民所需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加拿大法律的必须的一步,录像放完后便问大家,谁需要改时间,比如要看病,或约医生,或参加考试之类重要事等,差不多四分之一的人递上申请,要改时间,我不知下一次又会排到什么时候,便耐心的等待。

差五分钟到中午十二点,广播叫62,63 panel 的人排队去court room, 我属其中一员,便去排队,跟着人流走上四楼一个准备审案的大房间,里面有几个工作人员,和一个不肯认罪的嫌犯。这是一个二级谋杀,发生在一个高中校园内的案件,要三个月的时间来审案的,我的工作单位肯定不允许我离岗这么长时间,因我部门很忙,已经不够人手,再加上我们必须要把去年的假期休完,同时将自己繁重的工作完成,又遇上三月中的大裁员,大概三百多个中层管理人员被解雇,这些人的善后工作-遣散费之类的,在我的工作负责范围,所以已经忙上加忙了。我必需找机会逃离这个案件,不做这个大案的陪审员,一直在找机会,前面可以推迟时间的,我没去。上了court room后,差不多有一百来个陪审候选人进入审案的大房间后,过一会,法官进来了,正式开始,先问我们1)有谁认识在场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在内,可以出去。2)有谁认识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包括案犯,证人,被告人,警员,侦察员,可以出去。3)有谁听到与这案件有关的事而感到难受,不能听证的,可以出去。4)有谁英文听说都不好的。当听到第四条时,有个亚裔妇女上去说只能听懂一半。机会来了,我赶快也上去排队,说我听不懂很多法律名词,大概有一半听不懂,法官就让我离开那房间。出门前,我还以为这就结束了,我可以回家去啦。没想到刚出门口,有个工作人员告说我还需回到一楼那个房间继续等着,或者有另一个案件需要我。

很有可能没有机会再被叫去的,但我们还必须在一楼等候到周五,甚至不可以早退,迟到,还查出勤。自己唯有回到167房间等着,那里倒可以随便看书,写字,看报纸,吃喝睡无妨,有洗手间,比在court room轻松多了,因在court room做陪审员,比须非常严肃,认真听讲,认真回答问题,因那关连重案审查的,尽一个公民的义务也不容易。中午有一个小时休息,我便赶回单位上班去,幸好距离不远,走五六分钟就到。因人手不够,我的工作还需自己去完成,打开电脑,我有好多邮件,将它们打印出来,立刻处理几个要紧的,其余的将它们分类存放文件,平时一天的工作在这短短一小时内,实在无法完成,只觉得时间很不够用,过得太快了。一会儿,快到两点了。我就匆匆忙忙赶回去安大略省法院一楼167房等候,幸好,那里还算轻松,而且差十分钟不到四点,他们就让我们走了,我还可以赶回班上,在做一些活,做不了太多,但能将紧急的处理了,也不错。这样忙忙碌碌过了三天, 下午离开法院前,被告知,后两天不用来了,因这星期已没有什么案审了。

陪审员是如何产生的

陪审员是从候选陪审员中选择出来的,一般还要经过面试,并且获得控辩双方及其代理人的认可,才可以成为陪审员。

其中,候选陪审员是候选陪审员团的一员。所谓候选陪审员团,就是为了确定执行陪审任务的人选,而随机抽选的人员组合。抽选候选陪审员的方法有很多,大多数都利用本地选民名册、驾驶执照持有者名册或者其他登记了本地居民的名册(例如纳税人名册、自来水或电力使用人名册等),然后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定人数的候选陪审员。

正式成为陪审员之所以要获得控辩双方及其代理人的认可,是因为在加拿大,控辩双方均有若干次的“无理由回避申请权”(peremptory challenge),即无需任何理由就可以排除某些人选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辩护律师一方会尽量排除与案件受害人拥有相近职业、生活环境等,从而可能对被害人一方产生异常同情的人选,同理,控诉一方会排除与被告人有着类似背景的人选。

法律规定议员、法官、警察、律师、法律系学生、医生、验尸官、监狱警卫以及他们的配偶不能担任陪审员。

而以下人士则可免除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超过65岁的老年人;

不懂英语及法语的人士;

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以致无法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者(如失明或失聪人士);

某些专业人士或独资企业经营者,如果担任陪审员而长期离开工作岗位,会蒙受严重困难或损失者;

对某案件本身已有成见以致无法对案件作出公正判断者;

有宗教理由反对担任陪审员者;

单身母亲也可能因需要照顾子女而被免除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当陪审员 我可以获得哪些报酬?

陪审员的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他们只能获得象征性的报酬。不同的省份支付给陪审员的报酬不同,此外陪审员所获得的报酬也与案件审讯时间的长短有关。比如在安省,如果案件审讯时间在10天至49天之内,则每个陪审员每天可获得$40的报酬;如果案件审讯超过50天,则每个陪审员每天可获得$100报酬。此外,陪审员还可能获得一些油费、午餐和住宿津贴。某些雇主会自愿支付雇员在担任陪审员期间的正常工资,很多受工会保护的雇员的合约里会注明雇主要支付雇员在担任陪审员期间的正常工资。但获得正常工资的陪审员通常被要求把他们担任陪审员所获得的报酬交给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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