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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违宪案 联邦法院开审

导读:多位律师联手控告C-38「一刀切」法案违宪,要求司法覆核,14日正式在联邦法院开庭审理。律师们认为移民部在新甄选办法未出炉前就急於将旧案作废,明显执法过当,且各地作废比率如天壤之别,有歧视之嫌。

    王仁铎对控告C-38法案违宪的诉讼结果表示乐观。(本报资料照片)

多位律师联手控告C-38「一刀切」法案违宪,要求司法覆核,14日正式在联邦法院开庭审理。律师们认为移民部在新甄选办法未出炉前就急於将旧案作废,明显执法过当,且各地作废比率如天壤之别,有歧视之嫌。移民部则强调,作废积案为法律赋予的权力,绝无歧视任何人。

联邦移民部透过C-38法案中的s.87.4条款,将28万名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去年3月29日前尚未审理完成的联邦技术移民积案全数作废。多位律师联手控告移民部,他们认为s. 87.4条款不合法且违宪,要求法庭宣告该条款无效。

本案14日在多伦多联邦法院开庭审理,由包括王仁铎在内的四位律师陈词,尽管他们的切入点不同,但立场一致,均认为C-38法案违宪。

王仁铎指出,在众律师所提的论述中,他认为有三点最能打动法官的心,首先是移民部执法过当,因为根据移民部自己的说法,新技术移民甄选办法要到2014年才能完全定案,但移民部却赶在2012年就将这些旧案作废,等於是没买到新车,就急着将旧车丢弃,明显是过分执法。

其次,证据显示,中东、非洲等外馆遭作废的比率高达90%,反观美洲与欧洲国家却仅有20%的申请案遭作废,两者有如天壤之别,显然有歧视成分在内。

第三,移民部一再宣称这些积案将因法案生效而自动作废,事实上情况没有那麽简单,有律师举证移民部官员在法案生效後,仍继续对某些已遭作废的申请案发出移民签证,发现後予以撤销,最後又以「人道理由」恢复这些人的移民签证,证明移民部所谓积案「自动作废」的说法是自相矛盾。

移民部代表律师将在15日申辩,据了解,其主要理据仍是坚持法律赋予移民部作废积案的权力,且不同外馆作废积案比率不同,是各地效率及安检不同所致,例如在英国或美国送件的印裔移民,其获得签证比率与当地人士相当,无关种族歧视。

王仁铎表示,从法官的反应看来,他对这起诉讼相当乐观。至於将来的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他说完全取决於这起C-38法案司法覆核的官司,如果法官裁定C-38违宪,而移民部仍要负隅顽抗,那後续诉讼将接踵而至。

不管胜负如何,他相信败诉一方会上诉,全案将一路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可能要两年後才能定谳。

移民部已开始通知遭作废的申请人退款,一旦接受,是否会丧失集体诉讼资格?王仁铎认为,只要法院最後裁定C-38违宪,移民部就有义务继续审核所有积案,接受退费的申请人权益不会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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