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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披露出租单位 保险恐无效

导读:Square One保险公司总裁米可维克(Daniel Mirkovic)表示,保守估计卑诗省至少有四分之一屋主将地下室或套房单位出租,但大部分屋主都不知道,如果未将出租讯息通知保险公司,那他们的保单就会无效。

房价高涨,不少屋主将地下室或套房单位出租以补贴房贷。但投保时屋主若未披露出租讯息,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本报资料照片)

大温房价高涨,不少人将地下室或套房单位出租补贴房贷,但保险业者表示,屋主投保时若未说明这项讯息,万一出事,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许多屋主并不清楚这项规定,有的则是担心保费增加或市府追查而刻意隐瞒,业者呼吁屋主据实申报,以免因小失大。

Square One保险公司总裁米可维克(Daniel Mirkovic)表示,保守估计卑诗省至少有四分之一屋主将地下室或套房单位出租,但大部分屋主都不知道,如果未将出租讯息通知保险公司,那他们的保单就会无效。

他说有些屋主可能因为地下室单位不合法而刻意隐瞒,也有人听信传言,以为保险公司会将屋主违规出租的行为通知市政府。他强调,保险公司不管出租单位是否合法,绝大多数情况都会承保,虽然有出租单位的保费可能高些,但长期而言还是划算。

米可维克指出,保险公司在意的是风险评估,并确保客户依正确的风险级数收费。屋主若未据实以报,万一最糟的情况发生,保险公司会以客户没有完全披露房屋的重要讯息,影响当初的风险评估决策为由,拒绝理赔。

本拿比华裔市民萧太太12年前买入一栋双并住宅,与邻居共同负担房屋保费,但因她的房子有两个厨房,可上下分租,邻居则只有一个,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她的房子风险系数高,须负担较高保费。

虽然房子大小与邻居一模一样,但她每年就得多分摊近300元保费。不过投保前保险公司已向她仔细说明,因此也认为合理,免得将来出事不获理赔。

据她所知,有些朋友为了节省保费,根本未告知保险公司自己屋内有出租单位,事实上这种做法比没买保险还糟,浪费钱又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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