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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度相信儿童福利部门,萨省CAS悲剧给人们的启示

2015年4月6日,Saskatchewan 省 Regina法庭开始审理6岁男童Lee Bonneau被十岁儿童杀害一案,10岁的小凶手被指有行为问题,原本不应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出没社区。死者父亲 David Bonneau 指责社会福利部门因他家发生“平常”的争执就把他的儿子接管,最终孩子被杀,令他的家庭破碎。

此案发生于2013年8月21日,6岁Lee Bonneau被发现倒卧在Kahkewistahaw保护区的林地中,头部有伤痕。他被害时他的寄养母亲正在玩Bingo。

左图为不幸遇害的6岁男童Lee Bonneau

Bonneau的母亲StaceyMerk在庭上表示,遇害男童生前爱笑爱玩,是个“漂亮的小宝贝”。被问到为何有社工跟进她一家的情况时,她称与家暴无关,她和丈夫没有动手打过孩子一巴掌。据StaceyMerk介绍,她曾经告诉社工自己有精神健康问题和自我伤害的想法,因此从孩子一出生社工就开始介入,她对把孩子的照顾权交予福利部门懊悔不已。

死者父亲则表示,他和女伴的争执属一般家庭纠纷。


Bonneau的母亲Stacey Merk后悔把孩子的照顾权交予福利部门

2010年2月15日,安省政府宣布给本省一些陷入财政困境的儿童保护机构(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简称CAS)拨款,共有26间机构分得2250万拨款,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不过,省府的拨款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批评人士指出,儿童保护机构之前曾经曝出过滥用公款的丑闻,再加上它们并没有良好地履行它们的职责,所以省府应该用有限的资金对机构进行改革,而不是直接拨款。

律师说法:保护儿童法律很严苛

据黄严焕卿律师介绍:以目前安省的情况而言,实际上有两套法律来执行,一是刑法,二是安省“儿童及家庭法”,父母打骂小孩可能同时受到两方面的控告,警察以刑法告伤害罪名,儿童保护机构以“儿童及家庭法”告以虐待儿童罪名。

对于是否可打孩子屁股的问题,也是一样,在刑法方面近年确实有判例,允许合理适度的体罚以规改小孩的行为,但“儿童及家庭法”并没有这方面的改动,反而是日趋严厉,也即是打屁股等体罚一样可以成为被告。目前的法律日趋严厉,现在的儿童保护法律在修改后,新增范围更广。

身体的虐待、伤害,这较易分辨,也与刑法伤人罪方面的界定没有很大区别;情绪上的虐待,这是儿童保护法较为特别的地方,比如经常辱骂子女,孩子功课不好,就骂他“没用”等,造成孩子失神落魄,产生失望情绪,甚至产生抑郁病,都属违法的行为。

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实际行为,但存在潜在危险,一样可能独犯法律,比如言语之中一直对子女危胁恐吓,或是父亲毒打母亲,家庭无人照理等等情况,保护儿童部门都可能介入。

近年儿童保护法另一严厉的改变是,扩大举报范围,以往主要是学校、儿童护理部门等可以报案,现在已扩展至普通人都可举报,包括邻居、朋友或是知情的陌生人等。

社会上对CAS有误解?

据加拿大都市报报道,多伦多CAS员工培训部经理江建丽介绍说,CAS权力的确很大,在一些人的眼中甚至是太大。当CAS介入的时候,因为有法律和政府的规定,不像其他社区服务组织,你可以拒绝、不配合。 CAS一旦介入,有一种强制执行的味道,不是你说想甩掉就甩掉那么简单。

江建丽说,CAS有效地保护了儿童获得适当照顾的权益。在加拿大孩子是备受关注和保护的,〖儿童和家庭服务法〗要求所有专业人士发现、怀疑有儿童需要保护必须马上报告CAS。因此无论是医生、老师、校车司机等,发现可疑情况都要报告给CAS,至于有没有发生过虐待儿童的行为,他们不需要调查核实,只需要及时报告。所以说,CAS接到报告的途径很多,他们处理的方法也是因家庭而异的,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

网友热议CAS

儿童保护机构的成绩不仅令审计总长批评,很多省民、特别是移民也不满意。在网上,时常能看到人们抱怨CAS已经太过介入家庭私生活,只是简单地管教孩子却被它们警告、甚至强迫分离的案例。由于很多新移民不太了解安省的法律,曾在儿童保护组织那里吃过大亏,甚至被视为虐待儿童,并要求与子女分离。当然也有网友力挺CAS,认为CAS功大于过,为保护儿童利益作出贡献。

changjiang1:

我的家庭就被CAS给拆散的。CAS根本就没有一点职业道德和同情心。他们的手段比黑社会还毒辣。黑社会还有义气,不伤害妇女和儿童,而CAS为了拿到政府的资金,说谎是家常便饭,根本就不管小孩的利益,而且没有监管。诽谤,扭曲,污蔑事实,尽一切可能不让小孩回家。他们总是说得像天使一样,做的事比魔鬼还可怕,丧尽天良。因为他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对于我这样的普通家庭简直就像撵死一只蚂蚁一样。我的两个小孩,小的才4岁,还有残疾,被他们搞去寄养家庭,被掌刮,关黑屋,脸上经常出现血迹,到现在一年多,还不肯还给我。大的13岁,就被弄去说有抑郁症,强逼吃精神药物。自己跑回家,又被带走。律师是法律援助的,根本就不理我的案子。我好无助。还有基本上那些儿童律师也跟CAS有很多生意来往,导致他们可以任意妄为,控制法官的判决。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加拿大会有如此黑暗的一面。现在我的小孩在CAS是很痛苦的,可是我很无奈。没有人可以帮我,真是生不如死的感觉。CAS的势力太强大,律师,翻译,社工,医生都要买他们的帐。真不懂这是什么社会。我想去抗议。。。。。。

我找过议员,议员办公室的人把我转介到一个天主教家庭服务机构。我找去Andre Marin 办公室,填了一份表,第二天有人跟进,但听了个大概,说这个事不是他们安省专员署管的范围。我根本就是投诉无门。对于CAS的恶行,一般的人不大会相信,基本上都持怀疑的态度。毕竟政府的公信力给我们的感觉还是强大的。

在法庭上,CAS的律师根本就是随心所欲的。基本上的律师都对他们马首是瞻。发言前眉来眼去的,看CAS的律师的眼色行事。

我几次上庭,看见痛哭流涕的妈妈的时候。你们可否想像得到那个得意洋洋的CAS律师是何等的心花怒放吗?这是我亲眼所见。而我本人被她们诬陷成功的时候,那个CAS女律师是开心得摇头晃脑的。我一点都没有夸张。那些场景我今生难忘。

对于所谓的探访所做的电脑纪录,基本上就是CAS按照它们的意愿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的。所以我也被它们描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母亲。然后把我13岁的女儿进行洗脑。有些和CAS长期合作的律师们,会互相帮助。不惜违反专业操守,因为它们确实可以只手遮天。

在探访中,我的3岁多儿子,做了个想撒尿的动作,我没看见,它们就告我没有马上带小孩去洗手间,说我看不见小孩的需要。后来几乎同样的动作,不同的worker,我马上带儿子去洗手间,它们又告我,侵犯小孩的私隐,小孩会自己去洗手间的。很多这样的罪状。已经收集了我几百页的了。基本上都是故意扭曲的或者断章取义的。所以以后哪位要是跟它们打交道,一定要很小心。最好录音。它们的谎言多到你不信。

当要我签文件的时候就会讨好我,说我这阵子有进步,签玩以后,然后找个机会,就说我又回复原样。顺理成章的不归还小孩给我。

xs2332:

在加拿大养小孩得警惕CAS。CAS是一个先进社会里的确实该存在的机构组织,但是作为家长们,要是被这些机构中某些不怀好意的人合法的骗走了孩子,那时候哭可就晚了。比如家里有孩子的哭声,好心的邻居可能就给CAS打电话说你家里有虐待儿童,接着CAS代表以及警察很快就登门,而且分开询问,特别是单独询问孩子的想法。

某些CAS代表可能在对孩子问问题时设下一些陷阱,让没什么判断能力的孩子给出错误的答案,那孩子肯定就被强制带走了。再比如孩子摔了一跤,胳膊大腿有痕迹,去上学被老师看到了,老师也可能给CAS打电话。所以没听说过加拿大CAS组织的家长们,好好研究一下相关信息吧。

加满:

加拿大儿童保护组织(CAS,Children’s Aid Society)是一个通过合法绑架儿童,威胁勒索父母,以向纳税人收取保护费为目的的组织。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密集的审问儿童,寻找机会使儿童说对儿童父母不利的话。然后以此勒索父母和他们签订合同接受他们的辅导。父母若不同意,他们就对父母进行恶意法律攻击(malicious legal attack)他们的另一个目标是把儿童带走领养。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利益驱使。仅安大略一个省每年CAS就从纳税人手中拿走12.4亿(安大略省人口1200万)

Nolater:

现在的情况是就像收藏邮票一样,一旦收集到孩子,加拿大政府就会按孩子人数给钱,其中很多收养家庭就靠这个维持生活,但最多能收养2个,每个孩子给收养家庭现金补贴1800元到6000元不等,1800元是健康的孩子,残疾就补贴非常高,还不包括其他报销例如游玩,上学,衣服等等,如果收养两个孩子,每月收入4000-5000,他们就会依赖这些钱,但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这个组织每个孩子提成超过了2000元。组织的人确实工作认真,但他们确实依靠收集孩子能拿到高薪的工作(5万-12万)如果你惊讶加拿大的补贴这么高,那就错了。最高的是残疾孩子在12岁以前,每个孩子一旦批准,最低标准6000,其中现金部分1000多。

华人岛主:

先撇开恩怨,是非,对错那些事不提,让你们转入良性轨道的办法如下,请灵活运用:

1. 尽量心平气和地请求儿童局调一名讲国语的雇员负责你们的案子。这个意义非常重要。
任何一个移民华人的英语绝对应付不了儿童局社工及其所有链条上的专业人员的刁难,律师就更别提了。找到国语社工负责,你就找到了救星!

2. 对孩子的寄宿家长要真心诚意地感激她们照料你们的孩子。

3. 对儿童局雇员要表示出同情心,她们也是这个邪恶机构链上的受害者,她们也是被这个制度逼迫,无奈,不得不做的事,她们也要活,要拿工资养家糊口。你贬低她们,就是试图剥夺她们的饭碗。她们会跟你玩命。

4. 你们做父母的一定要做到100%和平共处,要做到这点很难。至少传到儿童局耳朵和眼睛了的画面是这样的。

5. 要有一颗平静的心,冷静对待儿童局和所有有关部门。先忍忍,咽下这口气,夹着尾巴做人吧。有些事的发展过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切记。

6. 忘掉这里的所谓自由, 民主, 公正之类的理想词汇吧, 这些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骗人的把戏而已. 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竞争社会, 金钱能使鬼推磨.

7. 如果你真有能力用英语沟通的话 (我敢说, 95%的涉案华人不具备这能力),要争取与负责社工的上司探讨问题和建议,最好与所在分局局长直接对话。如果你能做到这点,你就建立起来一个内部监督链。那个负责社工就不敢胡来,那个寄养家庭也就不敢胡来。

8. 在法官面前要表现出你已经向好的方向转变。一定要国语翻译陪同,不管你英语有多牛。翻译可以给你缓解时间,自然也是证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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