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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盗车杀婴嫌犯家庭生活不正常

3月5日17时,长春盗车案嫌疑人周喜军投案自首。据周交待,3月4日7时许,他将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在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时,他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凤凰网第一时间连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对于此案,李玫瑾分析称嫌疑人至少应该是家庭生活不太正常的,情感不太正常。李玫瑾称如果他在一个有爱有亲情的家庭中生活,当遇到弱小生命时,他会有一种下不去手的情感。他对这么一个孩子下手的话,说明他的情感不太正常。

对话摘录:

凤凰网:你对长春盗车案件怎么看?

李玫瑾:在早上七点多发生这么一个案件,说明他是偶遇。然后,他这么早出来的,应该离作案地方不远。我现在不知道他有没有前科。一般的正经人,在这个岁数不会轻易犯罪。他把孩子掐死了,我觉得这个人至少应该是家庭生活不太正常的,情感不太正常。但是,详细的情况现在我还不太清楚。

凤凰网:他盗车为什么要把婴儿掐死?

李玫瑾:就是他本人的生活不太正常,比如说他要有一个自己养大的孩子,就绝对不会这样做的。他作案目的并不是要伤害生命,而是一个普通的盗窃。在盗窃之后,发现车上有个孩子,这个时候他的心理问题取决于他的一种情感。人的情感是跟人的生活经历有关,而且跟家庭有关。如果他的家庭是正常的,在一个有爱有亲情的家庭中生活成长,当遇到那种弱小生命的时候,他也会有一种下不去手的情感。他对这么一个孩子下手的话,说明他的情感不太正常。

缺少情感的人往往就是从小被人冷淡,或者说有前科,生活经历主要是一些那种人渣环境。那种人往往比较冷酷,比较残忍。如果他要是个未成年我还理解,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他是一个成年人,所以这个行为确实挺可恨的。

凤凰网:他为什么会迫于压力去自首,而不是逃跑?

李玫瑾:他不自首,我们也能找到他。这个人如果有前科的话,他就会知道,车一旦找到很快就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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