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政府提供两个选项:释放被告或者撤诉。」7月24日,卡森斯法官在发给本案起诉方美国政府的文件中开篇就「摊牌」说,「第九巡回上诉法庭认为,如果政府将刑事被告张浩实行移民拘留或迁移,致使地区法院对其进行审判的资格受到损害,那么地区法院将启动适当的补救措施」。法院列举此前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称,在2012年美国政府与一名被告的诉讼中,地区法院声明,在调查或检察程序已经违反联邦法律或侵害被告法定权利,且无补救措施可用的情况下,应当撤诉。
美国圣荷塞联邦法官7月8日批准张浩以50万美元交保。然而第二天早晨,他就被移民局以「无签证」为由拘留。知情人士曾告诉记者,「法官非常不高兴,他不明白既然法院已发出释放命令且被告已经交保,为什么还被行政部门关押」。在可能被撤诉的强大压力下,移民局最终选择释放张浩。
那么,从张浩5月赴美到7月29日真正被释放,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另一份资料对此记录详细。
在写给法官达维拉的长信中,张浩的律师团队指出,其实早在今年2月18日,美国政府就秘密对张浩提起控告。4月14日,美方向张浩发放美国旅游签证(B1/B2),有效期1年。5月16日,张浩持签证到美国準备出席一个会议。「尽管美国政府给张浩发放签证,表面上允许他去参会,却通过FBI在张浩所乘坐的从中国飞往洛杉矶的航班上将他逮捕。那时飞机刚抵达目的地,张浩在抵达过关检查点前就遭逮捕,尽管他获得了有效签证。」
信中说,美国政府随后的举措都与张浩现在的处境相关: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未对张浩做任何检查,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准许假释入境90天,而不是以他完全有效的签证为依据使其进入美国;CBP又认为他是非法滞留,尽管已经获许假释入境;5天之后,在张浩完全被警方拘留时,美国政府又撤销了他的签证。
此后,张浩被关押在圣荷塞监狱,直到7月9日被法官卡森斯释放。当天早晨,狱方将张浩移交给执法官,执法官又以美国海关提出的非法滞留为由,将他移交给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在圣荷塞的代理方。在尤巴郡监狱度过周末后,张浩在7月13日被移送给旧金山海关对其进行理论上的「检查」,而这项「检查」在张浩5月抵达美国时海关部门已选择放弃执行。
按照信中所述,在「检查」期间,张浩的代理律师要求假释入境,以处理悬而未决的犯罪指控(其实,这正是5月张浩被捕时海关部门所做的),或者如果需要,可以追加保释金。但移民和海关执法局方面却对张浩发佈了一个「紧急驱逐令」。「海关部门声称,张浩在7月13日没有有效签证或相关入境文件(因为政府已撤销其有效签证),这就是海关令人费解的举动的唯一理由。」
「紧急驱逐令」在一项普通移民案件中会带来多重影响。张浩的律师在信中说,外籍人员在被紧急驱逐的情况下,无权要求复核其可移动性或拘留状态的移民判决。这也排除了大多数联邦法庭对「紧急驱逐令」的复核。律师认为,美国政府的这一系列举动「毫无逻辑」,且明显是「精心策划的」。
一名案件知情人士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在被移民局押走后,张浩被关在离法院很远的地方,而且美国政府用各种手段确保张浩见不到法官。法官得知消息时很震惊。上述知情人士说:「一般人可能都觉得难以置信,在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中,美国政府竟会对保释者二次关押,并使用各种手法阻挠被告与法官见面,甚至导致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