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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族裔媒体 安省教育厅长澄清B-13

 安省教育厅长布顿(左二)、旅游厅长陈国治(右二),就B-13法案与少数族裔媒体举行圆桌会议。(世界日报记者邱冠铭/摄影)

据世界日报记者邱冠铭报导,由于安省省府提交的即将进入三读的第13号法案(Bill 13)「接受同校法」(Accepting School Act),在不同族裔社区中都引发许多讨论,安省教育厅长布顿(Laurel Broten)于24日在省府大楼与少数族裔媒体举行圆桌会议,就法案受争议的内容加以说明与澄清。

布顿表示,安省有将近30%的学生曾经在学校被欺凌、亦有25%表示曾经欺凌他人。欺凌行为对学生日后的成年阶段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但在以往,学校无法独立制止欺凌行为,而13号法案的精神,就是要保障及支援所有的学生,使其免于被欺凌、歧视与骚扰。

安省教育厅为证实支援校内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变性人、跨身份、双灵体(LGBT)青少年的重要性,特于会议中提供一份2011年全国学校风气调查报告,其内容资料显示,有64%的LGBT学生在校内感到不安全、有61%的家长认为LGBT在学校不安全、有70.4%的学生每天都会听到恐惧同性恋的言语、而学生也经常被认为的性别或性取向而受到言语骚扰。此外,天主教安省主教团(Ontario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亦承认,同性恋学生的自杀率较异性恋同侪为高。

安省教育厅首先澄清,13号法案清楚表明校内任何形式的欺凌均不被接受,包括种族、性别、性取向、年龄、体型、体力、残障等,甚至包括网上欺凌,因此并不只着眼于恐惧同性恋(homophobic);13号法案针对的是欺凌行为,不包括任何性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尤其不涉及一至八年级的性健康教育课程;法案通过,并不意味政府要强将同性恋议程纳入学校政策,但要求教育局及学校对想在校内以同性恋/异性恋学生联盟(gay-straight-alliance,GSA)名义或名称成立的组织给予支持,但如果学生没有提出要求,教育局也没有义务成立组织。

此外,有家长疑虑法案在教育的过程中将会凌驾于家长,安省教育厅指出,建立积极包容的学校文化,需要复杂的解决方案,其中教育体系、社区及家长都站在同样的高度给予支持 。

昨日近中午在省府大楼所举行的圆桌会议,安省旅游、文化暨体育厅长陈国治及华裔省议员黄素梅亦有出席。

陈国治表示,校园欺凌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一生,不论是被欺凌者、欺凌者、甚至是目睹的旁观者,如果学生在学校感到不安全,其学习与潜能就无法得到发挥。B-13法案将为安省所有学生营造安全、包容、相互接纳的校园,并建立惩教措施,以对学生采取适当措施与帮助。

B-13号法案目前已经完成二读及最后一次的公听会,预计将于6月6日在省议会中进行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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