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人们报税时,开始搜集税务单据(tax slips)。若错漏税单又会出现什么样的麻烦?
也许是放错了地方,或邮件传递过程中遗失。
保存收入记录十分重要。若阁下被税务局重新评估,会很麻烦。
从笔者的亲身经历而言,保存完整税单极其重要。
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有比较程序,将纳税人报税单上的信息与诸如僱主、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来源资料比较。
税务局女发言人拉蕾特(Nona Larrett)介绍,比较计划从9月至3月进行,令纳税人有时间主动纠正可能的错误。
若未申报的收入信息出现,当事人便收到重新评估通知。正如笔者遇到的情况,税务局称我仍拖欠2009税务年税款。
在报税方面,笔者不是非常有条理的人。本人从不错过4月30日报税截至期,但有时会错漏税单。
薄记不是我的首选事项。我并不保留当年各种自由撰稿收入的单独立记录。但因疏忽大意受惩罚之后,笔者希望做得更好。
加拿大税务局在笔者2009年收入栏中追加了930元,结果需要补缴税款404.21元。
税务局徵收笔者拖欠税款的利息20.11元(大约5%)。
而且,由于笔者以前也发生过类似情况,不得不支付93元联邦税罚款,93元省税务罚款,每笔罚款相当于应当包括在收入中那笔金钱的10%。
在前3个税务年中任何一年若漏报税务将被罚款。
加上利息及罚款,笔者拖欠的404.21元税务增多至610.32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金钱。
笔者的重新税务评估通知提及来自两个机构的收入,但在笔者2009年报税时只有其中一家机构的税单资料。我的会计师保证代我致函加拿大税务局。
两名接到重新评估通知书的读者最近写信给我。
其中一名读者写道:“绝对令我震惊,我发现尚未收到本人所打交道金融机构的全部投资单据,这令我警醒。”
另一名读者听说自己漏报大约680元困惑不已,她认不出这家公司的名字。而鉴于保密规则,加拿大税务局拒绝提供该公司的地址或其他细节。
纳税人如何可以避免漏报税务?以下是报税专家提供的一些贴士:
*若搬迁时应更新自己的地址,这样能够保证收到税单。
*将今年手中的税单与去年的报税相比较。若有遗漏,应追查。
*检讨自己的投资组合(税务推延註册计划之外的投资),视是否收到所有应得信息。
*检查一下,确保未申报的收入实际上是属于自己的,而不是以前申报过的。
*最后,以本人为例,若以前被税务局发现过漏报情况,以后要特别小心。第二次罚款比例增大,最多相当于税单上金额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