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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允药用大麻报销

专家预测,由于新的加拿大保健规则准许销售大麻油,总有一天,保险公司会承包处方药用大麻的费用。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人们使用药用大麻,不一定抽干性大麻,可用其他形式服用,例如大麻油。加拿大卫生部遂于本月宣布药用大麻修订规则。

独立投资银行Jacob Securities Inc.分析员马立克(Khurram Malik)说:“保险公司会慢慢投入这一行业”。

他指出,新规则允许药用大麻生产商,以类似鱼肝油的胶囊形式销售大麻。

马立克说,那样的剂量会更精确。

专家认为,在医生与保险公司眼中,这类修订规则是朝向大麻合法化的重要一步。

然而,在保险公司惯性支付药用大麻前,药用大麻生产商仍要跨越一大障碍:药用大麻目前没有药物识别号码(DIN)。

加拿大人寿与健康保险协会公司(Canadian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Inc.)发言人霍普(Wendy Hope)说:“如果加拿大卫生部给它一个药物识别号码,保险公司很可能承包。要拿这个号码,新式药用大麻要像所有药物一样,经过卫生部的全套审批程序。”

在目前的情况下,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会承包药用大麻。但宏利金融(Maulife)等保险公司说,如果雇主特别要求,为雇员提供药用大麻,它们会考虑特别处理。

霍普说,部分保险公司可能通过保健开支帐户,为药用大麻报销。她又说:“据我所知,那不经常发生。”

马立克说,药用大麻没有药物识别号码,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的临@研究证明它的效用。

他说:“目前,证据只是非常环境的,而不是医生与大型制药厂希望见到的典型10年双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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