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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拟修订法例 限制巨型屋建设

列治文市府在周三及周四举行两场工作坊,向市民及建屋商讲解,草拟兴建独立屋新指引和规格,以及收集意见,避免市内将涌现「巨型屋」(megahouse)的新独立屋。市府希望在9月份召开公听会后,能加强立法规管新建的独立屋,以顾及社区和谐及市容。
 
被称为巨型屋的独立屋,一般指屋主要求承建商尽量使用地积和楼房高度,让室内空间扩展至最大,故此这些巨型屋很多时都只有很少,甚至没有前园及后园,地上亦甚少有花草。此外,这些屋主一般都喜欢巨型奇特的建筑,不会理会四周的房屋和环境是否相配。
 
门窗贴近邻居威胁私隐
 
虽然巨型屋是1990年代已有的产物,但因近年亚裔移民人口上升,导致列市的巨型屋议题重现。虽然市府在本年3月,已收紧建屋条件,例如,不准有平顶设计、只准起楼高两层半和不能兴建大露台,但业界和屋主往往使用法例上的漏洞,导致巨型屋又涌现。
 
居住在列市30年的李太表示:「这些巨型屋除了向高空发展,外墙门窗贴近邻居,除了有压迫感外,亦影响邻居的私隐。部分新屋四周加设围栏,令的邻社关系变得疏离。建筑商为了增加利润,建造这些巨宅,除了影响社区之外,亦是造成楼价不断上升的原因。市府应尽快修订法例。」
 
建筑商:发展应配合时代步代
 
不过,持相反意见的建筑公司负责人尤子明指出,列市因没有地库,加上地积比一般较细,独立屋若要扩大空间,惟有尽量利用高度和阔度。他表示,城市建筑的发展应配合时代步伐,例如市内有很多四、五十年的单层独立屋,随着时代变迁,亦应该作出更替,社区才能向前发展。
 
市议会将于本月21日递交有关兴建新独立屋规定的报告,并在9月召开公听会,听取市民对修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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