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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浅认知 罔顾事实 多伦多商户反对不公允禁鱼翅动议

多市禁鱼翅议题在社会上已纷扰多时,本周四多伦多执照及标准委员会将就此动议进行讨论及表决,继而月底再呈交市议会。多伦多华商会代表三十多个商户及市民将与会陈述事实理据,再度表达支持社会生态环保运动,但坚决反对不公允且有违情理的禁鱼翅动议的立场,并呼吁社会知情知理,公正客观认识“鱼翅现象”。

多市政府以立法方式来处理禁售、禁食鱼翅问题,而法,不外乎情理。如果法案仅以是“政治正确”的环保教条而罔顾事实,那法也必然有违情理。

从以法论法的层面而言,多伦多华商会早有申明,环保及生态平衡议题并非市政法例所予涵渉,而上星期市政府法律部门亦申明此论点,建议市政府呈交联邦政府处理。若禁售鱼翅确证环保因素,那亦应是全国禁售,非个别市政独立行事,否则法案不仅失去焦点,而且有失效应及公平性。比如,市民完全可前往邻近市镇餐厅享用鱼翅,唯独使多市餐馆生意及旅游业受到损害。恰因此原由,华商会反对此动议的片面立场,这也引起了联邦政府及议员的高度关注,商户同时徵集了逾6000个民众签名,反对多市议会禁鱼翅的动议。

法的基础是情理,那此议案是否在情理上站得住脚呢?事实并非如此!

立法禁售禁食鱼翅,根本的论理基础即是捕鲨食翅就是反环保,而且将鱼翅归结于非法捕鲨、非人道屠鲨的根源,这是以偏概全的不客观观念。首先,鲨鱼完全可以合法捕杀,“活鲨取鳍”只是少数非法之举,而且加拿大恰恰是鲨鱼经济的重要国家之一,消费者完全可以环保享用鱼翅,鱼翅消费与环保并不冲突。反之,若捕鲨取肉而弃鳍,未能善用原整个鲨鱼,那才是反环保。

去年 7月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简称 FAO),联同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成员(简称 CITES)在罗马举行的高峯会,讨论鲨鱼可持续食用问题。会后各国著手将研究及协商结果撰写成指引,将部份鲨鱼列作可宰杀及进食种类,指引是据以客观数据及多国专家论证,目的是在保育、粮食与经济三方面取得平衡。FAO将于下月公布一鲨鱼食用指南,给全世界作为参考。 报告指出蓝鲨(Blue Shark)及狗仔翅(Dog Fish)因其非常高的繁殖率,大约每次能繁殖180-250条小鲨,及其生长期只是6-9个月,所以数量可持续保持,完全适于食用,而中国人吃的鱼翅就是主要出自这两种鲨鱼。加拿大的角鲨(Spiny Dogfish,又称“狗仔翅”)渔业上月获海洋管理委员会(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颁发全球首个鲨鱼业可持续发展渔业认证,证明捕鲨业不会损害海洋生态,环保食翅是合理的现象。根据CITES,过去评核约370多种鲨鱼中,并非所有鲨鱼都属濒危品种,而有些濒危品种如鲸鲨、大白鲨等鱼鳍并没有太多翅针,食用价值并不高。

FAO于罗马召开的会议审阅软骨鱼类在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的国际监管措施的应用和有效性,参与人员包括FAO的全体成员、FAO渔业及水产部门、FAO地区分区的渔业主管、CITES秘书处、几位海洋专家及业界环保代表,会上一致通过要透过及履行管理措施以达至保育的目的,并同意渔业贸易或捕捉,如鱼翅行业,是有助解决数以百万贫穷人民的生计的,根据FAO的报告指出,二零零八年的鲨鱼类捕获量是736,491吨,但当中还包括其他软骨鱼类的海洋生物,对比全球的捕鱼量,鲨鱼占全球的捕获量只是约0.8%。环保团体所指每年7300万条鲨鱼被捕获,其实数据所指为每年2600-7300万条鲨鱼,而且数据应包括其他软骨鱼种类,并非全部为鲨鱼。所以这可以明确看到环保团体没有将真实的数据告诉公众,误导公众的思维,抺黑鱼翅行业。同时团体提供的数据未经FAO认同,可信性令人质疑。

加拿大一直是捕鲨业发达国家之一,捕鲨完全合法,但严格监管滥鲨或“活鲨取鳍”的非法行为。现时多市鱼翅商人是从一些受监管的国家入口鱼翅,例如巴拿马,秘鲁及美国,而入口时所有货品必须受加国海关监检。加国新鲜和冰鲜以及雪藏的鲨鱼肉输出及输入世界各地的重量每年是以逾千吨计,此数字并未计算本国国人每年享用鲨鱼肉的数量,所以,单单禁食鱼翅的理据并不能成立。

整条鲨鱼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鱼翅仅占极小的5%。鲨鱼皮可以制革;骨、肝、油脂可以制药、健康食品及化妆品;肉更是贫穷国家人民的主要食物(蛋白质的来源)之一。由此可知,世界市场对鲨鱼的需求量相当大,若果鲨鱼真的是濒临绝种,应该绝非是爱吃鱼翅的华人及其他亚裔的责任,而是世界上所有食用鲨鱼肉,享用所有鲨鱼产品、健康制成品和化装品人仕的责任。

任何法例都不能偏离事实及文化传统,众所知周,鱼翅是中国传统珍贵食品之一,是渊源流长的传统饮食文化中的一部份,也是海外华人社会喜庆宴会中重要的菜式。如果片面立法禁售禁食鱼翅,就会造成消费市场很不公平的现象,所有鲨鱼经济产品,如炸鱼薯条、鲨鱼排、鲨鱼健康食品、化妆品等都可以在市场上畅销,唯独鱼翅因非法而排斥在外,这不仅违背了经济基本原理,而且形成一种另类“歧视”现象,加拿大自称属一个多元文化国家,这将是商业及亚裔形象的双重创伤。

多伦多华商会代表商户坚持一贯立场,坚决反对非法滥捕鲨鱼及惨忍取鳍的非人道罪行,亦认同环保及生态平衡的意识,但同时反对以片面“活鲨取鳍”的印象,偏激化本末倒置否认合法捕鲨经济及传统饮食文化。多市关于禁止销售、藏有及食用鱼翅的动议,不合情,不合理,只是以初浅的认知隐盖了实质根源症结。拯救濒临灭绝的鲨鱼,不是通过禁售鱼翅就能解决的,对捕杀鲨鱼的规管,对鲨鱼市场的监督等才是真正药方,这将是华商会及商户未来与三级政府合作推动的工作。故而,华商会代表商户及市民再度表明反对多市禁鱼翅动议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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