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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华裔雇主被菲佣指性骚扰 斥诬告

  加拿大卑诗人权仲裁处(B.C. Human Rights Tribunal)继续就菲佣投诉雇主案进行第三日聆讯。答辩一方传召两名证人,就答辩人与菲佣的相处情况作供,而答辩人亦亲自作供及接受投诉一方的律师盘问。答辩人多次强调,他是被诬告,并直指菲佣是「大话精」,令他与家人受到伤害及蒙受损失。

 

  答辩人昨日继续以视像方式在香港应讯,并首先作简单的陈述。他用广东话说∶「我是被诬告。我根本从来没有做过菲佣所指称的事。」他又指,菲佣出走后,他收到加国劳工部门的信件,是菲佣向他追讨6000多加元的「欠薪」。

 

  他说∶「因为与对方失去联络,曾要求警方替我传达,表示我愿意付钱给她?帮助她,但条件是她需要离开加国,但她不接受。」他续说∶「因为她向朋友说,她只会收到当中的20%,我相信其馀的80%,是给其他人抽取了。」。

  答辩人指,菲佣追讨欠薪不遂后,隔了一段时间又再控告女主人虐待,之后警方完成调查并无提出起诉。到后来菲佣再编作故事指遭性骚扰。他说∶「很明显,她是想尽所有办法,想留在加拿大。」。

  答辩人说,他们没有限制菲佣出入。并说与家佣接触不多,家佣的工作等安排全由太太负责。抵加后,一家人暂住在两房的酒店式住宅,但从没有试过只有她与家佣独处。对于菲佣指称,他会趁其他人未起床时性骚扰她,答辩人否认说∶「我是全家最早起床的一个,我早起去晨运的时候,菲佣还在睡觉。」答辩人多番强调∶「我没有性骚扰她」,并说对方是「大话精」。

  答辩人并说,菲佣出走后曾主动接触他,而非对方所说,是由他联络。他说,菲佣出走后他担心对方的安全,之后透过菲佣的朋友联络上她,亦劝她离开加国。答辩人解释∶「因为她在加国的签证只有3个月,到期便要走,不走便是非法居留,她不应该留在加国。」

  仲裁官麦格理(Catherine McCreary)称,菲佣是否合法居留,是由加拿大决定,而非答辩人决定,质疑他为何多番要求菲佣离开。答辩人回答说∶「因为我认为那是不合法,每个人都应该守法。」

  答辩人在昨日聆讯完结前说∶「我希望菲佣不要再走歪路,她想要什麽,我能帮的都会尽量帮她,我知道她现在怀孕,她需要帮忙我可以帮她。但请她不要再诬告我。」现年75岁的答辩人说,受事件影响,他承受了很大压力,医生亦诊断他脑部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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