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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硕士被撤学籍 并非歧视

 

 

 安省卡尔顿大学华裔女硕士以母亲过世,正忙于处理母亲的遗产的家事理由,5度向校方成功申请延期完成学业,第6次提出申请时终被校方拒绝取消其攻读资格。华女不服声称因患肿瘤健康转差遭到大学登记处歧视,状告安省人权委员会。委员会撤回其上诉,认为华女迟迟未肯交出其撰写的论文,才是被免除学籍原因。

  安省人权委员会本月公布的裁决书内指出,刘露希(音译﹕Louise Liu)是卡尔顿大学建筑系硕士研究生,2年的学期于2006年开始﹐预计到2008年8月毕业。

  但是从2008年3月起﹐她即向系方提出﹐说她母亲于2005年去世﹐她自己随即陷入处理母亲遗留产业的官司。诉讼中她代表自己身体残障的弟弟﹐耗费了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她接连5次申请延期毕业﹐都获得校方同意。

  但是到2010年8月﹐她提出第6次延期请求时﹐校方要求她提供其论文进展的报告﹐以及论文完成的时间表﹐以便了解到2010年12月她是否能完成所有毕业内容。

  然而时至10月29日﹐她都没能提供上述要求材料。相反她于那一天给校方发去一封电子邮件称﹐之所以难以制定时间表﹐因为她对争产官司前景不了解﹐影响对自己学业的估计﹐所以不打算制定一份无法遵守的时间表。她希望可到下一年(2011年)春天完成学业﹐并承诺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给校方一份相应的计划。

  但是﹐她的计划迟迟没有出现﹐到12月12日﹐校方通知她﹐已经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但告诉她﹐如果她有「情有可原」的情形﹐那她仍可上诉这个退学决定。

  刘露希于3天后、也就是12月15日递交了她的上诉。在这封信中﹐她首次提到自己的健康问题﹐披露她患有甲状腺肿瘤。

  她把这当作她的「情有可原」的理由﹐虽然这是比较新的情况﹐因为她是在上个月也就是11月进行肿瘤检测的。她指出﹐她需要过平衡的生活、减少压力。此外﹐她还说她可能需要手术﹐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学位﹐

  她的手术被否定了。校方也没有进一步了解她健康方面的理由。校方告诉她﹐取消她入学资格是在良性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她今后可以重新申请并完成她的学位。

  她没有接受校方的决定﹐也没有申请重新入学。在2011年冬季学期中﹐她一直在争取校方收回取消她入学的决定。双方为此都进行了一系列谈话和努力﹐但到2011年5月﹐双方的努力遇到僵局。

  当时﹐校方研究生办公室要求她提供自己的论文﹐使得校方可以评估她按照自己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的可能性。但她提出条件﹐除非校方同意恢复她的入学﹐并照顾她的健康问题﹐否则不提供论文文本。

  刘露希到安省人权委员会告卡尔顿大学。人权委员会审判员瑞弥(Leslie Reaume)详细听完双方理由﹐最终于今年5月中旬做出决定﹐驳回刘的诉讼。

  审判员的理由是﹕首先﹐从人权角度讲﹐刘的健康问题发生在2010年秋天。而她之所以被校方退学﹐因为她学业上缺乏进步﹐健康问题与此基本没有关系。再者﹐双方也为恢复她学业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努力最终遭遇僵局﹐是她拒绝进一步合作﹐也和她的健康问题无关。

  安省卡尔顿大学华裔女硕士以母亲过世,正忙于处理母亲的遗产的家事理由,5度向校方成功申请延期完成学业,第6次提出申请时终被校方拒绝取消其攻读资格。 华女不服声称因患肿瘤健康转差遭到大学登记处歧视,状告安省人权委员会。委员会撤回其上诉,认为华女迟迟未肯交出其撰写的论文,才是被免除学籍原因。

 

 

  安省人权委员会本月公布的裁决书内指出,刘露希(音译﹕Louise Liu)是卡尔顿大学建筑系硕士研究生,2年的学期于2006年开始﹐预计到2008年8月毕业。

  但是从2008年3月起﹐她即向系方提出﹐说她母亲于2005年去世﹐她自己随即陷入处理母亲遗留产业的官司。诉讼中她代表自己身体残障的弟弟﹐耗费了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她接连5次申请延期毕业﹐都获得校方同意。

  但是到2010年8月﹐她提出第6次延期请求时﹐校方要求她提供其论文进展的报告﹐以及论文完成的时间表﹐以便了解到2010年12月她是否能完成所有毕业内容。

  然而时至10月29日﹐她都没能提供上述要求材料。相反她于那一天给校方发去一封电子邮件称﹐之所以难以制定时间表﹐因为她对争产官司前景不了解﹐影 响对自己学业的估计﹐所以不打算制定一份无法遵守的时间表。她希望可到下一年(2011年)春天完成学业﹐并承诺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给校方一份相应的 计划。

  但是﹐她的计划迟迟没有出现﹐到12月12日﹐校方通知她﹐已经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但告诉她﹐如果她有「情有可原」的情形﹐那她仍可上诉这个退学决定。

  刘露希于3天后、也就是12月15日递交了她的上诉。在这封信中﹐她首次提到自己的健康问题﹐披露她患有甲状腺肿瘤。

  她把这当作她的「情有可原」的理由﹐虽然这是比较新的情况﹐因为她是在上个月也就是11月进行肿瘤检测的。她指出﹐她需要过平衡的生活、减少压力。此外﹐她还说她可能需要手术﹐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学位﹐

  她的手术被否定了。校方也没有进一步了解她健康方面的理由。校方告诉她﹐取消她入学资格是在良性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她今后可以重新申请并完成她的学位。

  她没有接受校方的决定﹐也没有申请重新入学。在2011年冬季学期中﹐她一直在争取校方收回取消她入学的决定。双方为此都进行了一系列谈话和努力﹐但到2011年5月﹐双方的努力遇到僵局。

  当时﹐校方研究生办公室要求她提供自己的论文﹐使得校方可以评估她按照自己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的可能性。但她提出条件﹐除非校方同意恢复她的入学﹐并照顾她的健康问题﹐否则不提供论文文本。

  刘露希到安省人权委员会告卡尔顿大学。人权委员会审判员瑞弥(Leslie Reaume)详细听完双方理由﹐最终于今年5月中旬做出决定﹐驳回刘的诉讼。

  审判员的理由是﹕首先﹐从人权角度讲﹐刘的健康问题发生在2010年秋天。而她之所以被校方退学﹐因为她学业上缺乏进步﹐健康问题与此基本没有关系。再者﹐双方也为恢复她学业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努力最终遭遇僵局﹐是她拒绝进一步合作﹐也和她的健康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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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省人权委员会本月公布的裁决书内指出,刘露希(音译﹕Louise Liu)是卡尔顿大学建筑系硕士研究生,2年的学期于2006年开始﹐预计到2008年8月毕业。

  但是从2008年3月起﹐她即向系方提出﹐说她母亲于2005年去世﹐她自己随即陷入处理母亲遗留产业的官司。诉讼中她代表自己身体残障的弟弟﹐耗费了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她接连5次申请延期毕业﹐都获得校方同意。

  但是到2010年8月﹐她提出第6次延期请求时﹐校方要求她提供其论文进展的报告﹐以及论文完成的时间表﹐以便了解到2010年12月她是否能完成所有毕业内容。

  然而时至10月29日﹐她都没能提供上述要求材料。相反她于那一天给校方发去一封电子邮件称﹐之所以难以制定时间表﹐因为她对争产官司前景不了解﹐影 响对自己学业的估计﹐所以不打算制定一份无法遵守的时间表。她希望可到下一年(2011年)春天完成学业﹐并承诺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给校方一份相应的 计划。

  但是﹐她的计划迟迟没有出现﹐到12月12日﹐校方通知她﹐已经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但告诉她﹐如果她有「情有可原」的情形﹐那她仍可上诉这个退学决定。

  刘露希于3天后、也就是12月15日递交了她的上诉。在这封信中﹐她首次提到自己的健康问题﹐披露她患有甲状腺肿瘤。

  她把这当作她的「情有可原」的理由﹐虽然这是比较新的情况﹐因为她是在上个月也就是11月进行肿瘤检测的。她指出﹐她需要过平衡的生活、减少压力。此外﹐她还说她可能需要手术﹐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学位﹐

  她的手术被否定了。校方也没有进一步了解她健康方面的理由。校方告诉她﹐取消她入学资格是在良性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她今后可以重新申请并完成她的学位。

  她没有接受校方的决定﹐也没有申请重新入学。在2011年冬季学期中﹐她一直在争取校方收回取消她入学的决定。双方为此都进行了一系列谈话和努力﹐但到2011年5月﹐双方的努力遇到僵局。

  当时﹐校方研究生办公室要求她提供自己的论文﹐使得校方可以评估她按照自己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的可能性。但她提出条件﹐除非校方同意恢复她的入学﹐并照顾她的健康问题﹐否则不提供论文文本。

  刘露希到安省人权委员会告卡尔顿大学。人权委员会审判员瑞弥(Leslie Reaume)详细听完双方理由﹐最终于今年5月中旬做出决定﹐驳回刘的诉讼。

  审判员的理由是﹕首先﹐从人权角度讲﹐刘的健康问题发生在2010年秋天。而她之所以被校方退学﹐因为她学业上缺乏进步﹐健康问题与此基本没有关系。再者﹐双方也为恢复她学业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努力最终遭遇僵局﹐是她拒绝进一步合作﹐也和她的健康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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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省人权委员会本月公布的裁决书内指出,刘露希(音译﹕Louise Liu)是卡尔顿大学建筑系硕士研究生,2年的学期于2006年开始﹐预计到2008年8月毕业。

  但是从2008年3月起﹐她即向系方提出﹐说她母亲于2005年去世﹐她自己随即陷入处理母亲遗留产业的官司。诉讼中她代表自己身体残障的弟弟﹐耗费了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她接连5次申请延期毕业﹐都获得校方同意。

  但是到2010年8月﹐她提出第6次延期请求时﹐校方要求她提供其论文进展的报告﹐以及论文完成的时间表﹐以便了解到2010年12月她是否能完成所有毕业内容。

  然而时至10月29日﹐她都没能提供上述要求材料。相反她于那一天给校方发去一封电子邮件称﹐之所以难以制定时间表﹐因为她对争产官司前景不了解﹐影 响对自己学业的估计﹐所以不打算制定一份无法遵守的时间表。她希望可到下一年(2011年)春天完成学业﹐并承诺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给校方一份相应的 计划。

  但是﹐她的计划迟迟没有出现﹐到12月12日﹐校方通知她﹐已经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但告诉她﹐如果她有「情有可原」的情形﹐那她仍可上诉这个退学决定。

  刘露希于3天后、也就是12月15日递交了她的上诉。在这封信中﹐她首次提到自己的健康问题﹐披露她患有甲状腺肿瘤。

  她把这当作她的「情有可原」的理由﹐虽然这是比较新的情况﹐因为她是在上个月也就是11月进行肿瘤检测的。她指出﹐她需要过平衡的生活、减少压力。此外﹐她还说她可能需要手术﹐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学位﹐

  她的手术被否定了。校方也没有进一步了解她健康方面的理由。校方告诉她﹐取消她入学资格是在良性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她今后可以重新申请并完成她的学位。

  她没有接受校方的决定﹐也没有申请重新入学。在2011年冬季学期中﹐她一直在争取校方收回取消她入学的决定。双方为此都进行了一系列谈话和努力﹐但到2011年5月﹐双方的努力遇到僵局。

  当时﹐校方研究生办公室要求她提供自己的论文﹐使得校方可以评估她按照自己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的可能性。但她提出条件﹐除非校方同意恢复她的入学﹐并照顾她的健康问题﹐否则不提供论文文本。

  刘露希到安省人权委员会告卡尔顿大学。人权委员会审判员瑞弥(Leslie Reaume)详细听完双方理由﹐最终于今年5月中旬做出决定﹐驳回刘的诉讼。

  审判员的理由是﹕首先﹐从人权角度讲﹐刘的健康问题发生在2010年秋天。而她之所以被校方退学﹐因为她学业上缺乏进步﹐健康问题与此基本没有关系。再者﹐双方也为恢复她学业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努力最终遭遇僵局﹐是她拒绝进一步合作﹐也和她的健康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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