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八方
当前位置:聚八方 > 聚八方 > 正文

华裔带大箱龙虾失踪 加航向失主道歉

多伦多华妇返香港探亲,以行李入舱方式携带了1箱售价200元的龙虾做礼物,但到港时只见另两件入舱行李,龙虾则不翼而飞。她怀疑有人偷走龙虾!

多伦多市士嘉堡区华裔两母女乘客指出,她们於约两个月前在皮尔逊国际机场乘搭加拿大航空公司航班到香港,她们带同1箱重25磅的龙虾做手信,并当行李入舱,但是她们抵达香港机场时不见龙虾踪影。

事主蔡女士称,香港机场的职员指该箱龙虾根本未有从大多区的机场运出。她指返回多伦多後,向加航发信要求解释,过了一个月也全无回音。她又想起龙虾在皮尔逊国际机场办入舱手续时,有职员曾说:「哗!龙虾!」故她感到那箱售价约200元的25磅重龙虾被偷。

蔡女士向本报称:「该箱龙虾的箱面写上了她在多伦多的地址,更有电话号码,就算起初寄失,为何至今也未见踪影?为何等了1个月,加航无人对她的查询提供答案?为何当时她另有两件入舱行李,都有到达香港机场?」

她指出,她在香港查问龙虾踪影时,机场有职员说,若入舱行李是食物而寄失的话,加航是没有赔偿的,其他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有赔偿。

蔡女士说,加航叫她向寄失行李部门查询,给她的单张上印有该部门的电话号码,但上面写明,要追查失踪行李的话,便要以写信方式提出投诉或追讨赔偿。

蔡女士指她的父亲曾到过皮尔逊国际机场查探龙虾的踪影,该机场有职员指若挂於行李上的加航标签松脱,便会寄失。该职员指若然食物留在行李舱逾两天的话,职员可以将之丢掉。

她写信的日期是7月20日,内里指出:「整件事件实在无稽,┅┅载龙虾的箱上写明地址及电话,无可能不翼而飞。┅┅该箱龙虾是我女儿买给香港的阿姨做手信的,该事件影响到我们到香港度假时感到扫兴。┅┅带龙虾到亚洲做手信,在华人社区甚为普遍,她的老表曾数次通过国泰航空公司带龙虾返港都无问题 ┅┅。」

加航向失主道歉

本报於本月20日向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传媒公关查询後,蔡女士通知本报指她於本月21日即接到加航通过电邮答覆及道歉,但表示暂时仍未能寻获龙虾。

该个来自加航行李赔偿申请部门的电邮,也要求她呈交买龙虾的单据,同时要求她的保险公司证明未有对龙虾作出赔偿,从而考虑有关赔偿的问题。

本报於本月21日向加航行李服务部门查询时,1名职员指出,当乘客以书面提出行李遗失投诉後,通常要等4至6个星期才有回答。该职员也指遗失食物行李未必没有赔偿,要由赔偿部门对个别事件作决定。

加航发言人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rick)通过电邮向本报称,加航对行李遗失的回应时间有别,通常於夏天航运旺季期间,乘客等待回应的时间会较长。他又指不能向传媒谈及赔偿的问题,加航会直接与发出投诉的乘客接触。

根据加拿大航空公司网站的资料,未有声明载食物行李遗失后一定无赔偿。若该国际航班是依据《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每件遗失入舱行李的每千克可获20美元赔偿,每件行李最多可获400美元赔偿。

若该国际航班是依据《满地可公约》(Montreal Convention),每件遗失、毁坏或延误的入舱行李,最高可获1663美元的赔偿。

同时根据《华沙公约》及《满地可公约》,加航不会对载贵重物品、液体或会导致严重损伤的行李特别负责,除非事前作出声明,例如金钱、珠宝、银器、证券、电脑、相机、手机、商业文件、名画、古董及处方药等。名贵物品的定义是每千克值逾1000加元,加航也可对容易损毁或变坏的行李物品不需负上责任。

至於在加国内陆的航班,若有入舱行李遗失、毁坏或延误,每名乘客最高可获1500加元的赔偿。若乘客事前声明其行李物品价贵过1500元,则要付额外费用才会获额外赔偿。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