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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新家庭法 今上路

卑诗省新修订的家庭法18日起正式生效,加强保护儿童安全和利益;只要同居满两年,非婚伴侣的财产权责等同于已经注册结婚的夫妻,不过有同居人士认为并未尊重伴侣的自主意愿。

卑诗省的家庭法于1978年引入后未曾更动且逐渐过时,省府于2011年11月正式提出大幅修正案,重点为将儿童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18日生效。

为保护儿童免受家庭暴力,在新法下,法庭可更迅速的颁布「保护令」取代旧法的「限制令」。两者差别在于若违反限制令,涉及的是民事法;但若违反保护令,是直接违反刑法,情节严重许多。

新家庭法亦规定,若已有孩子的夫妻或伴侣分开后,法院有更强力量执行分居双方协定的扶养时间,若一方未遵守规定时间可罚款5000元,或选择予额外付出抚养时间的另一方补偿。新法亦鼓励分居者透过调解或仲裁等途径处理扶养事务,不一定要透过法院程序。

现今离婚和分居普遍,伴侣离异后常因财产分配出现争执,因此新家庭法阐明伴侣分开时,财产如何分配。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2011年的统计,卑诗省现有16万对非婚伴侣,且增长速度三倍于婚姻。新家庭法规定,只要同居满两年的伴侣,财产上享有如同婚姻的权利,但也包括债务。

旧版家庭法若资产未纳入伴侣名下,那不论同居多久都不会自动享有权利,除非伴侣证明有出资。但依新版家庭法,若同居两年伴侣的一方购买一辆汽车,这辆汽车会成为伴侣的共同家庭资产;其中一方若有学生贷款,也会成为伴侣两人必须共同负担的家庭债务。

新法下要求已经同居超过两年,或是已经有小孩的非婚配偶在卑诗分产法下可分配财产。如果伴侣或夫妻和平分手,双方可以就适合的方式进行财产分配,并非一定要一切为二。伴侣亦可签署类似「婚前协议书」的「同居协议书」做为保障。

但有本省同居者指责新法忽视选择同居不结婚伴侣的个人意愿,如果时候到了自然就会结婚,不需法律设下两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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