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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渡轮船费 差10分不给登船

 

  据加拿大新闻报道,一名女子因储值卡欠10分钱,不足付卑诗渡轮船费而被拒绝乘搭渡轮,被迫滞留纳奈莫(Nanaimo)过夜,直到第二天在银行提款,为储值卡增值才能搭船回家。她的母亲对卑诗渡轮公司处理手法感到愤怒;卑诗渡轮公司回应称规例便是规例,但愿意向女事主提供补偿。

  女事主20岁,居住在温哥华岛附近的加布里奥拉岛(Gabriola Island)。她的母亲拉姆齐(Kathy Ramsey)向传媒表示,事件于上周日发生,女儿在纳奈莫码头乘搭卑诗渡轮,因渡轮储值卡款项不足,差10分钱不够支付船费。

  拉姆齐称:「(女儿)提出给收银员一个25分,但对方拒绝。」女儿被告知,她可以现金付全票,或为储值卡增值最少60元。她说,女儿当时携带少许现金,未达储值卡增值最少60元的要求。其女儿没有办法,只有到纳奈莫朋友处过夜,于第二天银行开门,女儿前往提款,为储值卡增值才能乘搭渡轮回家。

  她又说,女儿被拒绝搭船时,职员从未问及女儿是否有问题,或她是否有地方住宿,事件令人感到震惊。

  卑诗渡轮发言人马歇尔(Deborah Marshall)表示,事件属于不幸。虽然欠款属小数目,但规例便是规例。

  她说,卑诗渡轮公司直至事件被传媒多次报道,才获悉详情。若公司当时获悉情况,甚至会借钱给女事主,或与她商讨如I-O-U借款方案。女事主将获得公司提供两次单程船票通行证,以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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