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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新版家庭法即将实施 同居人财产分配与过去大不同

导读:在新法出现后, 同居两年以上的伴侣只要能证明其如婚姻般的伴侣关系, 任何一方皆不再需要提出有力证据, 即能享有如结婚夫妻般的配偶权; 这其中还包括了瞻养费的权利。

卑诗省2013年新版的家庭法案(Family Law Act)即将在3月18号上路, 配偶或同居人的关系, 以及资产分配方式将和过去有所不同。

在新法实施后, 同居两年以上的伴侣将会被视同为已婚夫妻。意指共住两年的同居人可享有结婚夫妻在财产和资产分配上的权利及义务。

这对长期共住的情侣们无疑的提供了利益上的保护; 但对已经离异的夫妻而言, 如果是为了房产或是经济因素而住在一起, 可能就要三思而行或分居, 否则可能会因为新版家庭法而替未来埋下种种财务上的纠纷。

温哥华家庭律师J.P. Boyd指出, 新家庭法和过去最大的差异就是未婚同居伴侣的财产分配方式。在过去, 要求财产均分的一方配偶需要提出有力证据, 证明对方的富有是不公正的, 是借助于弱势配偶的贡献和付出; 或是要提出足够的理由让法庭认同, 较富有的那一方没有理由不分割财产。

但在新法出现后, 同居两年以上的伴侣只要能证明其如婚姻般的伴侣关系, 任何一方皆不再需要提出有力证据, 即能享有如结婚夫妻般的配偶权; 这其中还包括了瞻养费的权利。

欲知更多新家庭法详细内容的民众, 可点选以下卑诗省法律服务协会所提供的资讯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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