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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禁鱼翅法案 多伦多华商会吁市民向市议会施压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多伦多市议会定于下周一 (24日)就是否禁止鱼翅进行讨论投票,多伦多华商会19日呼吁市民在市议会会前,向各选区市议员表达意见,以促使市议会最后议决中做出公平合理的决定。

  华商会认为,一旦市议会通过禁鱼翅,那么明年此时,若家中藏有鱼翅被查到,就会被罚5000元;如再被查到就会被罚2万5000元;第三次查到罚款可高达10万元,但加拿大藏毒才被罚1000元。所以这是何等不符比例原则的法规。

  华商会表示,该会一贯支持生态环保运动,但坚决反对高举环保大旗,却违反加拿大法律精神及民主议事制度的行为。同时,呼吁社会看清禁鱼翅动议真相,还原客观事实。

  华商会代表广大商户及市民,一直认为多伦多禁鱼翅动议法理不清,事证不明,但上周多伦多执照及标准委员会还是执意通过动议,并将提交下周市议会表决。

  华商会称,在有关禁鱼翅的动议之初,倡议禁鱼翅的市议员竟然对加拿大捕鲨业及本地非常普及的鲨鱼食品现况茫然无知,如此不作调查轻率提案,如何能对市政管理真正负责?其后,再罔顾事实粗鲁处理议案法理问题,只求一味快速狠手禁鱼翅,包括对于商家处理库存鱼翅的宽限期,而多伦多是华人餐馆及海味铺林立的城市,华商会在咨询商家后建议给予两年时间的宽限,但动议只给予不到一年时间,更甚者,上周多伦多执照及标准委员会中有议员还提出两个月的宽限期,这比已禁鱼翅的密西沙加市及美国加州都要短很多。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为环保生态,还是不理事由,为禁而禁以争政治形象?

  华商会已多番公示禁鱼翅动议不合情理事实的问题,但在市政辩论中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发言机会,包括提出的关键问题也未得到任何合理答复,这是有违于民主议事程序的做法。在多市议会将最后表决禁鱼翅议案之时,多伦多华商会要求很简单,即是希望市议会在表决之前厘清动议令人疑惑的诸多问题:

  加拿大是否是全球主要合法捕鲨大国?加国新鲜和冰鲜的鲨鱼肉进出口世界各地的重量每年是以逾千吨计,单单废弃鱼翅是否环保?地区性而非全国性的禁售禁食是否公平?查禁“藏有”鱼翅是否超越市政执法能力及权限?鱼翅仅占整条鲨鱼价值的5%,鲨鱼皮可以制革,肉可食用,骨、肝、油脂可以制药、健康食品及化妆品,废弃鱼翅合理吗?多伦多鲨鱼排、鲨鱼健康食品、化妆品等市场畅销,唯独鱼翅属非法,合理吗?

  华商会呼吁市民能将这些疑问于24日市议会前提交各区市议员,让所有人在解答这些问题中厘清真相事实,并在市议会最后议决中做出公平合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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