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八方
当前位置:聚八方 > 聚八方 > 正文

唐炜臻赔钱经营隐瞒客户 出庭辩称:这只是策略

  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圆图)被控刑事诈骗罪1案,被告昨天在多市中区法院出庭作辩时,指出他曾于2009年4月在网站上发信息说过:「我未有向投资者公布做交易的真实结果,是由于近2年的投资损失惨重……」

  他在庭上解释说,若投资者知道详情,他们会干扰及阻止他进行交易,投资者也不会继续投资,令到他的生意无法运作。

  被告续称,投资者应相信他的交易技能及他发出的回报承诺,他并无造假。其每周1%回报的承诺,是基于他集资庞大的金额。他说,倘若集资额只有10万元的话,便无法每周派1%的回报;若集资有1000万元便不同说法,随时可从交易中赚取50万元。

  他强调:「未有向投资者公布做交易的真实结果,是1项策略,并无故意隐藏事实,也并无欺骗成分!」

  被告指上述策略属「不寻常」,每天给客户回报帐目的方法「独特」,但不属诈骗,由于诈骗是故意做出的行为。

  指日后可再赚钱偿还

  他续称,其每周1%回报是项真实的承诺,故意偷取投资者金钱才是罪行。因发生金融海啸而令他资金短缺只是暂时情况,日后可再赚钱偿还。

  此外,唐炜臻又向法庭呈交证据指出,他过往也使用过不向投资者公布做交易结果的方法,但于交易损失后,能于2年内为投资者赚回损失。

  他指出,其妻子曾于1999年获得牌照做交易经纪,期间,她有16名顾客投资者交易失败而损失部分投资资金,其中有15名投资者相信被告,愿意让被告接手为他们继续做交易,结果于2年内便赚回损失。

  他说,当时有1名女投资者投资了5万元,让被告妻子帮她做交易。当其资金跌至2.6万元时,被告建议签署同意书,让被告接手做交易。同意书内写明,该名女投资者给被告6个月时间去赚回损失,但条件是不会过问他做交易的情况。

  被告续称,不久,当投资金额再跌至只有1万元时,该名女投资者便向被告妻子工作的公司投诉。最后,被告自掏腰包还女投资者损失4万元中的1.1万元,被告妻子的公司也还了部分损失,但被告妻子因而要放弃做交易经纪的牌照。

  被告今天将继续出庭作辩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