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八方
当前位置:聚八方 > 聚八方 > 正文

回国收养弃婴,申请加拿大团聚被拒

8年前,居住在多伦多的陈女士(化名)回中国探亲时,无意间在家附近的公园门口捡到一个还裹在襁褓之中的女弃婴,动了恻隐之心的她将女婴带回家,为其暖身和喂食,渐渐舍不得将她交到孤儿院,决定收养她做自己的女儿。

但她无论如何亦没有想到,后来申请孩子来到加拿大的过程会如此艰辛,如今8年过去了,陈女士在上个月收到加拿大移民局一纸拒签通知,令她几近崩溃。

这个女婴跟陈女士丈夫姓李。夫妻两人有一个儿子,今年刚刚升上大学。多年来两夫妇奔波在中加两地照顾这个女儿和在加拿大的儿子,筋疲力竭。原来,最初想要通过收养女婴方法申请移民的方案并不符合中国国情,皆因为两夫妇当时均未加入加拿大籍,按照中国的收养政策,若申请者已有孩子,便不符合收养其他子女的条件。

申请家庭团聚 无亲子证明触礁

情急之中,两夫妇用了一个冒险的办法,托熟人在派出所给这个弃婴办理了户口,将其正式纳入这个家庭成员之一,随后再以申请家庭团聚的方式将女儿带来加拿大。然而,当向驻北京的加拿大大使馆递交了所有的申请资料之后,一个他们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发生了——移民部要求他们提供与孩子的亲子证明。

撤回申请更惹移民局怀疑

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将申请撤回,一度不知该如何安排下一步的计划。谁知他们的这一举动引起了移民部的怀疑,并由专人致电夫妻两人了解情况,本来想以孩子在中国优先接受部分教育作为推脱理由,却由于另一个小插曲为后来的他们的申请过程又设置了多一重障碍。


陈女士抱着收养女婴的黑白照片。 (受访者提供)

原来,在移民专员致电陈女士在河北石家庄的家中时,得知陈女士已经回到多伦多,于是该名专员再致电她在多伦多的家时,恰巧她不在家中,由其丈夫李先生接电话。当时家中还有其他朋友在场,其中一名女性朋友在电话背景中的说话声引起了专员的兴趣,她是谁?为什么这么晚会在家中?赵女士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李先生一切都照实回答之后,却没想到这个细节却成为了签证官后来质疑夫妻两人感情不和的证据。

「她是我们家长期以来的好朋友,很熟悉我们的情况,那晚我不在家是因为刚从中国回来,带了些特产送去另一个朋友家,而我那朋友恰巧就在移民局打电话的时候出现在我家中。」陈女士无奈的向记者解释道,但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会造成这样的误会。

遭质疑助亲戚孩子办移民 改人道主义申请同难圆团聚梦

撤回申请后,仍未死心的一家人继续四处打听可以将女儿带到加拿大来的方式,该案件在许多移民中介都觉得棘手不愿接手的情况下,却引起了加拿大移民顾问韩梅关注。经过详细的沟通和相互了解之后,一家人决定将希望交到韩梅手上,用申请人道主义移民的政策实现一家人在加拿大团聚的愿望。

根据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RPA)第25条1款规定,对于不符合IRPA法规其他条件的申请者,移民部可根据「人道及同情」(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考虑条款,自行判断及灵活处理申请案例,给予合资格申请者永久居民签证。

韩梅告诉记者,在女童的案例中,她是以「人道及同情」条例中「事实家庭成员」(De facto family members)条款,认为申请人(女童)百分之百的符合全部的9个条件。「这孩子虽然不是这家人亲生的,但是几乎一出生就和陈女士生活在一起,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家庭成员之一,无论是财政上还是精神上都百分百的依赖该家庭,他们还可以提供孩子从小到大和家人一起生活的相片。」韩梅继续说道:「我还附上了两个『判例』(case law),内容说得很清楚,即使是没有血缘关係,亦没有收养关係,但能证明『事实家庭成员』的申请者,都曾有过成功的申请经歷。」

2010年底,韩梅整理好并递交了所有申请资料。一年多后,夫妻俩得到了移民部第一次面试通知,喜出望外。但接下来在面试当天发生的事情,却再次令两人心灰意冷。

2012年9月25日,陈女士和丈夫带着女童一同前往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接受面试。两人的面试分开进行,据丈夫李先生回忆,整个面试过程都让他很意外,此前準备的资料一点都没有用上。签证官质问他为何不能在中国抚养女儿,子墨在中国的生活遭受了怎样的困苦,为什么在中国生活的很好还要申请去加拿大。

「我当时被他问懵了,都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孩子的确没有在中国受苦,可是我现在是加拿大公民,我太太也是永久居民,儿子也是加拿大人,我们一家人都很想和孩子在加拿大一起生活,怎么就像做错什么了一样被人审问呢?」

而陈女士的面试更令她难以接受,签证官追问当年她回到多伦多那天晚上为什么不在家,是不是丈夫有外遇,两个人的感情不和。「他看看孩子和我,说这孩子和我长得很像,是不是亲戚的孩子,是不是想帮亲戚的孩子办移民,」面对这位签证官咄咄逼人的问题,陈女士憋不住内心的委屈,当场就哭了出来。

塬本计划进行一天的面试,只用了半天就结束了,两人被告知回家等通知。两个月后,韩梅在移民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发现申请结果「已有决定」(desicion made),于是她告诉陈女士家人耐心等消息。但是过了许久都没有等到任何官方的通知,期间韩梅前后两次致信移民部询问申请结果,就在第二封信发出去不久,她却发现网上塬来的「已有决定」的状态没有了,其上显示的档案歷史最后只追溯到面试的那一天。韩梅再多次致信追问塬因,所有的信件都石沉大海。

当事人已进行上诉

过去一个月间,就在记者向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及加拿大移民部发出採访请求的过程中,陈女士收到了移民部最后的拒签通知。理由是申请人非担保人亲生,亦非合法收养,同时签证官还认为,从孩子的最大利益(Best Interests of Children)的角度来考虑,申请人不能达到「人道及同情」的申请条件,因此不能被视为IRPA的例外案件来处理。目前,申请人已经向「移民上诉局」(IAD)递交了上诉申请,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

赞 (1)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