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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国子女是否要承担去世父母债务?

加拿大专家指出,父母过身后,家中的成年子女不须承担父母的债务。

专长于破产的温哥华律师莫里森(Murray Morrison)说:“孩子没有责任承担父母的债务。” 他说,如果父母过身时负债,会首先向遗产追债,遗产可申请破产。但已破产的遗产也意味着家人没有遗产可继承。

莫里森说:“孩子不会优先,根据法律,任何人取得分毫前,必须先清还债务。所以,子女可选择漠视父母的债务,任由债权人兴讼,扣押去世的母亲或父亲的银行帐户,或是动用遗产的钱申请破产。”

他说,父母去世后,子女不要“不加思索去付帐单”,并建议他们寻求法律建议。

方案信用辅导服务公司(Solutions Credit Counselling Service)总裁玛格丽特.约翰逊(Margaret Johnson)说,债务不会因为婚姻或死亡转移,没有本人签名也不能转移,即使配偶和孩子觉得,他们应该清还欠债。

玛格丽特.约翰逊说,比如一个家庭的父亲过身,他的信用卡帐单和拖欠的信贷额仅在他个人名下,则母亲或孩子没有责任缴费。“如果他的遗产有钱,他的遗产需支付他的债项。但如果他没有遗产,债务会一笔勾销。” 不过如果母亲过身,父亲与她的联名信用卡有欠债,父亲就有责任缴费。

最近的研究发现,加人认真看待负债累积的警告,但老人除外。道明银行(TD Bank)的研究发现,老人2013年新增负债平均逾6,000元,比上年高出15%,大部分来自消费开支。

研究发现,尽管欠债增加,与其他年龄组别比较,平均来说老人的负债仍然最低,只有47,549元。

约翰逊说,成年子女也应询问父母,是否他们有遗嘱,是否有联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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