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议会昨天以39票对3票通过,不对安省高等法院否决多市禁鱼翅附例的判决进行上诉。这个禁翅附例至此已经寿终正寝。
不过,议会仍然通过一个由其始作俑者、市议员迪贝雷梅(Glen De Baeremaeker)所提出的一个动议。
该动议要求市府官员对于滥用海洋生物作为食品,可能对本市居民带来的健康、环境、生态和动物福祉方面的负面后果,进行一个综合考查。该考查也包括鲨鱼和鱼翅。
然后,对于上述考查中发现的健康、环境、生态和动物福祉的负面影响,市府如何消除?需要市府官员考虑可能的选择,包括规管。
最后,动议要求市府官员经过向市府律师的咨询,将他们的成果于6月27日向牌照和标准委员会报告。
单从上述动议,也许看不出市府官员可以做什么。不过之前附议迪氏的禁翅附例的黄慧文(见图)则解释,此动议出自市府律师的手笔。 她表示,根据她及迪贝雷梅解读法官判决的感受,是法官并未批评市府禁翅的行动,但认为他们此举太过宽泛,是要管到市民坐在家中品尝鱼翅汤,也要担心官员拍门进来检控。
她表示,未来的附例需要收窄关注范围,主要是对于市府发放牌照的餐馆、宴会厅之类,提出条件。
她说,他们了解,全国有一些城市也在考虑禁止鱼翅,目前都在观看多伦多的动作。她和迪氏都希望,未来提出的附例可以在法律上立得住脚。
迪则认为,在鲨鱼活着的时候就砍下鱼翅,那是残酷的行为。
上述动议获得39位议员支持。不过,也有3位议员反对。市议员道格福特表示,市府不能对任何社区或团体,规定他们可吃什么,不可吃什么。这其实也是市长福特一直以来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