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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市议会通过动议 给予泊车司机10分钟宽限

  多伦多市议会通过动议﹐要求多伦多警察委员会指示﹐泊车附例执法员﹐对超时泊车不超过10分钟汽车﹐不要发出告票。若警委员根据市议会的要求办事﹐则意味着超时泊车的车主可获10分钟宽限期。

  其实﹐市府附例早容许超时泊车的公众有10分钟宽限期﹐市民若超时泊车不足10分钟﹐而又被发告票的﹐可透过互联网或到办理泊车告票的办公室﹐取消告票。只是市政府过去一直不太愿意太公开有关指引。

  提出动议的是士嘉堡东市议员安斯利(Paul Ainslie)。他指出﹐让执法人员主动为超时泊车的驾驶者提供10分钟宽限﹐比强迫市民事后要取消告票﹐以至为市府职员带来麻烦﹑浪费公帑来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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