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府法例规定公布的多伦多警方公务员阳光名单中,2012年年薪超过10万元的警员或文职人员接近3,200人,人数较对前1年多出1,200人。目前,多伦多警队约有8,000名雇员,年薪超过10万的雇员约占四成,其中包括6名违例泊车执法人员。
新加入多伦多警政委员会的市议员狄格兰(Mike Del Grande)表示,「早已觉得多伦多警队年薪逾10万的雇员人数不断膨胀,是一个计时炸弹」。
他指出,多伦多警队在阳光名单上的人数不断增加,偏偏用来支付警员退休金的公帑却未有随之增加。
狄格兰批评,警队薪金膨胀,是因为工会谈判时,沿用一贯手法,就是要与其他警队看齐。多伦多警队薪酬加幅已超过通货膨胀及其他公众加薪幅度。
多伦多警队发言人普加什(Mark Pugash)解释,由于警队工会的合约,为一些职级如探长、参事警长等,订定一个最低起薪点,当年复一年,他们不必超时工作,也会进入阳光名单的榜上。
普加什承认,警队预算中九成开支,是支付警队成员的薪酬及福利,但如今管理层已努力削减超时工作的开支,减幅更达15%。
多伦多警队中,薪酬最高的固然是警察总长布莱尔,其年薪高达36.7万多元,连需纳税福利为3,006元。副总长斯洛利(Peter Sloly)的年薪则达25.4万多元,连2,092元需缴税福利。
最令人惊讶的是,列入阳光名单上,还有6名违例泊车执法人员,他们的年薪分别由10.7万多元至11.01万多元。一名受训学员Aaron Broad年薪亦有10.03万多元,紧紧跻身入阳光名单中。普加什拒绝回应个别情况。
但多伦多警察协会(Toronto Police Association)反驳,指阳光名单于1996年设立后,便订下10万的门槛,至今从未调升。时移势易,若将通胀计算在内,门槛实应定在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