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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打工易遭受三大陷阱盘点

 
 

  暑假才刚刚开始,记者已经收到多宗与学生暑期工相关的投诉,其中“被坑”、“上当受骗”是关键词。暑期工现状到底如何?

  记者近日兵分几路,在广州大学生和中学生中进行走访调查,结果显示,近半受访者正在找或正在做暑期工;而在曾经做过暑期工的学生中,有过半人表示曾经遭到不公平对待。

  暑期工常见陷阱是什么?最大收益又是什么?且听我们一一道来――

  A面

 

  这些陷阱你别跳!

 

  未派工作先交钱

  在贵州商学院上大二的学生刘辉向记者诉说了他“遇人不淑”的遭遇。7月6日,求职心切的他在赶集网上找到了一份长隆欢乐世界的招工帖,薪水不错、工作不算复杂,这让他有点心动。

  于是,刘辉当天就联系了负责人王经理,对方说,要先交198元的“建档费”。面试后,刘辉填表交费。对方还叮嘱他过几天参加岗前培训时,带好工作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两天后,刘辉再次联系王经理,对方却说已经招满了。刘辉不信,直接拨打了长隆欢乐世界人事部门的电话,有工作人员回应,长隆的暑期工早已招满,而且并没有跟外面任何一家人事公司有相关合作。

  刘辉怀疑自己遇到了皮包公司,多次拨打王经理电话,对方的态度明显冷淡了很多。任由刘辉如何质问,对方只回应说:“很不好意思,但也没办法解决。”随后拒接刘辉的电话。

  对于那198元,刘辉已经不想再与王经理纠缠,只想把自己的遭遇曝光,希望对其他暑期工有警示作用。

  交钱容易退钱难

  陈远今年16岁,初中刚毕业,与同学在58同城上找了一份图书馆的暑期工。6月25日中午,陈远与同学到白云区黄边地铁站B出口附近面试。

  “那里并不是图书馆,面试也很简单,就是填一张个人信息表而已。”陈远说,对方要求每人交工作服、工作证等的制作费用200元,承诺工作满两个月后归还。于是两人缴了费。

  陈远姐姐得知情况,担心两人被骗,让陈远去要求退款。对方以陈远工作未满两个月为由,拒绝退款。

  6月26日,陈远报了警,“警察建议我打12315找工商局,但是工商局说,这事不归他们管,建议我们去找劳动局”。

  陈远反映的情况,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记者首先拨打12315向广州市工商局人工服务台咨询。

  对方称:“职业中介公司收取费用并提供工作证、工作服这种情况,不属于日常生活消费的范畴,我们没有相应的依据进行处理。而退不退该费用的问题,还要参照一下该公司收费时开的收据上面的相关说明,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和该公司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

  据陈远回忆,收据上没有说明退款的条件,也没有该公司的盖章,只有一个经手人的签字。

  记者拨打了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12333,对方说:“关于退还这种中介费用的问题,首先要看这个公司有没有人力资源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只有查询到这个公司缺少什么证书,我们才能给出相对应的指引。如果证件齐全,可以去该公司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进行相对应的处理。而且,他们并没有与该公司发生雇佣关系,劳动部门是没有办法进行处理的。”

  想到维权过程远比想象中复杂,陈远又气愤又无奈。

  结算工资打折扣

  6月中旬,华南农业大学大二学生李瑜(化名)从传单中发现一条兼职信息,上书:“招聘项目讲解员,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粤语标准,日薪65元。”

  李瑜按照宣传单上的电话致电咨询。“对方在电话里自称是一个图书公司的业务员,姓周,手上任务太多,才聘请高校学生,他见我口齿清晰,答应见面详聊。”李瑜说,当时周先生拿着资料来学校找她,资料中包括全国多地今年高考考生的联系方式,差不多有1000个电话号码。

  李瑜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拿着对方提供的手机,拨打一个又一个高考生的电话号码,说服学生购买这些书籍,“当时他口头上答应我,成交一笔提成10%,每本书大概30元,我卖出一本就可以得到3元。”李瑜说。

  8天后,李瑜因有事需回老家,想辞掉工作。“周先生再一次来到学校,把资料和手机都收回去后,再跟我说,由于我工作不满一个月,并且业务量太少,只能拿一半的工资。”李瑜说,按照每天65元来算,8天李瑜应得520元,地方只肯给260元,加上提成34.5元,共294.5元。

  当记者代为致电质疑时,周对记者说:“扣一半工资是约定俗成的规定。”但李瑜反驳说,当初他并没有把相关规定告诉她。之后周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B面

 

  暑期打工有数为!

 

  长了见识交了女友

  去年暑假,华南师范大学数科院学生梁齐(化名)进入一家培训机构做暑期工,为小升初学生补习数学。期间,梁齐认识了来自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的梁晶晶(化名)。梁齐告诉记者,当时梁晶晶正好也在该机构打暑期工,为小学二年级学生补习。

  两人本来少有碰面机会,一次上班期间,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临时有事,机构大门迟迟未开,面对不耐烦的家长和小朋友,梁晶晶主动站出来,让小朋友们安静下来,给他们讲故事。

  “我当时就觉得她很特别,就过去跟她打招呼。”两个月的时间,两人从认识到了解到结为男女朋友,梁齐认为,这是他学业生涯中最值得纪念的暑假。

  暑期创业正当其时

  华南理工大学的陈泉沐目前已经获得投资人支持,注册成立了中京国际供应链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公司设在广东自贸区深圳前海片区。

  说起自己利用暑假创业的经历,陈泉沐用“一匹布那么长”来形容。初二暑假时,他和朋友一起卖MP3、MP4,收获虽不多,但总算获得了创业人生的第一桶金,接着,在初三时与朋友合伙开数码工作室,扩大经营。

  高中,他们的数码工作室推出了一种新型通讯录,为单位、企业、团体以及学校、社团、班级制作精美通讯录。并在高二时,创办春雷网,为企业做推广和营销覆盖等,后因升学,暂停运营。

  大一暑假,陈泉沐筹备创办“潮庭俱乐部”;并于大三暑假,创办“雷霆3C团队”,主营iPhone系列产品全国批发。陈泉沐的好几次创业尝试,都是在暑假开始,他体验着创业乐趣的同时,也为自己日后创业积累了经验。

  数据汇

 

  近半人热衷暑期打工

 

  过半人曾遇不公平事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在广州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群体中派发调查问卷,共收到410个有效样本,男女比例各半,并且,以中学生(包括初中生、高中生)为主,占65.5%,大学生占34.15%。

  数据显示,56.1%的学生称自己曾经做过暑期工,并且有43.9%的学生称自己正在找或正在做暑期工。由此可见,广州的中学生和大学生近半人热衷于利用暑假打工。

  令记者惊讶的是,在本次调查中共有52.17%的学生称自己曾在做暑期工过程中遇到过不公平对待。

  律师说

 

  劳动合同法无法覆盖

 

  请留下证据自我保护

  公士公益团队发起人、北京律师张新年一直关注着学生暑期工的维权问题,针对以上出现的案例,张新年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律师表示,暑期工协议其实是“劳务雇佣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了纠纷,该争议也不同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而只能以普通民事诉讼的形式主张权利。

  由于得不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学生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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