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报道,在华社引起热切讨论、本地华人餐馆和商号激烈反对的多伦多禁售鱼翅附例昨日获得牌照及标准委员会一致通过,现提交市议会于本月24日大会上讨论。现今看来多市禁售鱼翅已逐步迈向现实。
牌照及标准委员会昨日通过提交市议会的动议,建议初犯罚款5000元,再犯罚款2.5万元,若到了第3次违反附例,违例人士便要面对高达10万元罚款。市府会容许现有鱼翅存货的餐馆和商号,在2012年9月前把存货售清。
容许商户明年9月前售清存货
委员会主席、市议员帕拉西奥(Cesar Palacio)会后表示,市长福特支持禁售鱼翅。他说市议会极可能是橡皮图章﹐通过这项附例﹐他期望届时市议会亦能一致通过附例。这是左倾市议员倡议的附例,罕有地在右翼市长福特钦点委员会成员的情势下,获得一致通过。
市府属下的卫生督察前往餐馆例行检查时,会同时查看餐馆内是否藏有鱼翅。
昨天有逾70人在委员会上作供,委员会观看了渔民削去鲨鱼鱼鳍的纪录片。拍摄这获奖纪录片《Sharkwater》的制片人斯图尔特(Rod Stewart)表示,公众明白到保护鲨鱼的重要,鲨鱼是在海洋中生活最远久的鱼类之一。
环保人士Shark Savers and Shark Angel创办人安德森(Julie Anderson)在会上表示,鲨鱼被削去鱼鳍后遭掉回海洋中,在剧痛中死去。她强调禁售鱼翅不是文化议题,而是全球应关注的议题。
“吃鱼翅是中国人习惯不是习俗”
专程从美国加州前来牌照委员会上作供的COARE (Center for Oceanic Awareness, Research & Education)总干事Christoper Chin表示他在吃鱼翅的文化中长大﹐他不认同吃鱼翅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tradition),他表示吃鱼翅只是中国人一种习惯(practice)而已。他表示了解这种文化﹐但那并不支持这种文化合理。
他并说,从华人餐馆的餐牌中只拿走一项不常有人点叫的汤羹,不会有大影响,但这却可以挽救鲨鱼生命。
华商David Wong作供时表示,这涉及到公平竞争的议题。不少在多市内开业的华人餐馆东主担心,会被邻近未有禁售鱼翅附例的同业抢走生意。
倡议禁售鱼翅附例的市议员迪贝雷梅(Glenn De Baeremaeker)昨日指出,多市可以起带头作用。他举例说在美国,三藩市先通过禁售鱼翅附例,促使本月7日加州通过有关的立法。
他有信心市议会会通过禁售鱼翅附例。他说在过量猎杀鲨鱼的议题上,多市可提供解决办法,而不是带来问题。
另一名倡议禁售鱼翅的市议员黄慧文(Kristyn Wong-Tam)指出,作为全国最大的城市,多市一旦通过有关附例,将会向联邦、安省政府发出强大的声音,亦会为其他城市起领导作用。她表示昨日委员会6名成员一致通过动议后,市议会将会尽快讨论禁售鱼翅附例。然而市府职员则表示,在执行附例上将会遇上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