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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13号反欺凌法案在一片反对声中通过

导读:法例订立了法律上的责任﹐明文规定教育局和学校须预防欺凌行为﹐对欺凌行为采取更严厉的处分﹐以及支持提倡互相了解和互相尊重的学生。

《接受异同学校法》(Accepting Schools Act)今天在省议会通过﹐将令到学校的学习环境更为安全﹐同时确保学生有所支援﹐健康成长发挥潜能。

法例订立了法律上的责任﹐明文规定教育局和学校须预防欺凌行为﹐对欺凌行为采取更严厉的处分﹐以及支持提倡互相了解和互相尊重的学生。法例今年秋天生效时﹐将要求教育局和学校:

* 与学校社区合作﹐发展一个预防欺凌及干预的计划﹐让公众知道计划的内容﹐需要时有所依据求助。

* 调查任何欺凌事件的报告。

* 给受欺凌的学生提供支援﹐给目击欺凌行为的学生以及牵涉欺凌行为的学生支援。

* 订立告知家长的程序﹐以便家长知道子女牵涉欺凌的事故﹐并与讨论所提供的支援。

* 当学生举办活动﹐提倡互相了解﹑接受彼此的异同和互相尊重﹐便得给予支持。

* 以更为严厉的处分﹐对付欺凌和起因仇恨的行为﹐包括严厉至驱 逐出学校。

《接受异同学校法》﹐是麦坚迪政府教育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帮助学生发挥潜能﹐其法是提供安全﹑互相接受和包容的学习环境。

教育厅厅长布顿(Laurel Broten)说﹕「我们都有本份的角色职责﹐去创造正面积极的学校学习风气﹐以预防不适当的行为诸如欺凌﹑因性别歧视而发生的暴力行为﹑因恐惧同性恋﹑恃强欺负残疾以及种族歧视等欺凌行为。《接受异同学校法》是省府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以履行我们对安省所有学生和他们家庭的责任。」

自从2004年以来﹐省府投资了2.9亿元来推行安全学校策略(Safe Schools Strategy)。2009年﹐毒瘾及精神健康中心(Centre for Addiction and Mental Health)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29%的安省学生﹐也就是几乎每三名学生便有一人﹐曾报告他们在学校受到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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