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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打居期造假申请入籍 可罚10万监禁5年

联邦政府新修订公民法《Bill C-24》上周五获总督认可正式实施,内容除确实拥双重国籍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其加国公民身分及护照将被褫夺,亦提到必定严厉打击入籍前在本国没有居住足够年期,便申请入籍人士的造假行为,涉入籍申请造假者,可被罚最高10万元,甚至判监5年。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新修订公民法现正式成为法例并开始实施。该修订内容主要针对申请入籍者,在汇报居住时期的不实申报。另一重点是拥双重国籍加国公民,若被发现及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或从事损害加国利益的间谍行为,其加国国籍及护照将被褫夺及撤销公民资格。

他称第三种主要改革,是严打强迫妇女甚至未成年少女与他人联姻,他形容这是保护本国妇女的重要政策,强迫妇女在非自愿下与他人成婚者,一旦查明属实,其加国国籍会遭撤销。他指出新改革公民法推出后,目标是简化移民部官员处理入籍申请程序,他期望在2015年至2016年间,申请人最快由递表格至参与宣誓入籍仪式,在一年内完成,若能达到目标,即处理延迟问题将可减少超过80%。

为达到此目标,改革后的新移民法必严厉打击申请入籍造假行为,他表示大部分申请入籍者,在向移民部申报居住年期时是诚实可靠,然而也有一些申请人在登陆本国成为永久居民,取得枫叶卡后,却没有真正在本国长时间居住,却在申请入籍时虚报相关居住时间。

在新法例下,移民部列明申请者必须在加国居住6年内,有至少4年是身处加国境内,且必须每年连续居住在本国183天才算合资格。亚历山大形容永久居民必须向移民部,展示自己是有决心在本国发展及居留,才合资格成为公民。

移民部处理入籍申请时会简化程序,由移民部官员全权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并非旧制般要经多重审批才决定接纳与否,他相信能省回不少处理申请时间。

此新修订移民法另一焦点,是拥有双重国籍加国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联系,且因在本国从事恐怖活动及间谍行为人士,若被法院定罪后,其加国公民身份也会被褫夺。

移民顾问:申请者应提供居住证明

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认为在申请入籍观念上,应由申请人呈报证明在加国真正居住年期文件,并非由移民部发现可能有问题,才要求申请人呈报,这样更能省回审批时间及更具阻吓的措施。

新修订公民法(Bill C24)除为打击本国拥双重国籍、怀疑与恐怖活动组织有关人士之外,另一重点是打击入籍申请人虚报在加国居住年期,虚报资料入籍申请人及其代理,可能要面对重罚甚至入狱刑罚。

黄国为表示3年前满地可爆出一批入籍申请人,填写当地同一住址,涉嫌虚报入籍资料事件令联邦政府极为尴尬,之后移民部决心打击入籍资料造假行为,然而移民部表明打击做假已说了差不多2年。

他称是次改革包括简化审批过程,由移民部官员“一脚踢”审批入籍申请者,省略过往审批叠床架屋过程。在确定申请人是否真的身处本国,移民部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6年内至少4年在本国居住证据,如税单、银行证明等,最有力证明是加国入境纪录、中国及香港出入境纪录,移民部有上述出入境纪录,申请人有否在加国居住满6年中至少4年的资格,一目了然。

然而新修订公民法中,并没有强制申请入籍者提交名为“居住问卷”(Residency Questionnaire,RQ),即要求他们提交一切可证明在加国居住文件,黄国为说联邦政府若决心节省审批时间及打击入籍资料造假行为,应该要求入籍申请人打从开始,便提供所有证明,才真正省时间。然而现今是移民部官员发现申请人有问题,或透过抽样要求申请提交相关文件,整个审批程序始终是来来往往,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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