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治文山市议会总委员会上周通过一项附例,准备对拖车(tow trucks)实施监管。如果该附例草案本月稍晚获议会大会通过,将进入30天的公众咨询期,并可于5月1日开始实施。
烈市政府提出该附例,主要因为愈来愈多市民投诉,称拖车的司机们通常最先到达汽车意外现场,威吓车主,索取巨额的拖车费。而大多区许多地方,如万锦、旺市和多伦多,都已经有相应的监管附例。
在委员会讨论这个报告之前,居民发表意见。市民Pat Legris表示,他女儿于2009年12月在央街发生一宗意外。拖车司机将她的车运送了很短距离,居然收费1,600元。
他说,去年5月他还在Elgin Mills路上目击,一名司机和其乘客发生意外,结果拖车云集,为抢这笔生意争吵起来。
司机和乘客英语都不太流利,看到这种情况,气得只有流泪。
拖车为抢生意争吵
约克区区域议员斯巴特发拉(Vito Spatafora)表示,引入这个附例,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也是为了保护那些敬业的拖车司机,包括其他相关产业如保险和修车行等。
旺市政府从2011年6月起开始起草该附例,期间听取了业内人士意见。
目前这个草案,希望接近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如收费过高、需要一个公平的拖车牌照系统、拖车本身的保养维修及拖车司机的培训,此外,还需要一个解决争议的申诉部门。 加拿大家园论坛
3议员希望推迟实施
但在总委员会讨论时,有3位议员希望推迟附例实施的步伐。他们希望将附例转由约克区域议会决定,也有要求更多时间了解更多情况。
他们希望增加了解情况,包括经营一部拖车需要的费用,通常有多数顾客存在,可以让拖车赚取利润。不过,市议员夫斯特(Lynn Foster)说,他对于周围城市都有相关附例而烈市没有,感到不安。因为这好像意味@烈市吸引许多希望在「无王管」环境中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