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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离开加拿大半年会取消医疗资格

一对来自中东的移民夫妇在取得加国公民身分后多数时间住在海外,遭卑诗省卫生单位撤销健保资格。两人认为加国公民有权住在世界任何地方,省卫生厅不能强迫他们住在生活费高到负担不起的加拿大。但联邦上诉庭驳回两人的上诉,强调省府有权拒绝为离境过久的民众提供健保。

来自中东的移民夫妇加萨与卡拉芙(Sayed Geissah and Souad Khalaf)1994年全家移民加拿大,并取得公民身分。12年前他们的几个儿子先后搬到埃及、杜拜及卡达,于是两老每年都有半年以上时间前往中东地区探视儿孙。

卑诗省卫生厅在2011年开始对两人展开调查,但他们拒绝提供十几年来的出入境纪录,不过两人在2004年到2005年间全无就诊纪录,其余年度也仅寥寥几次,当局认定他们的家并不在卑诗省,因此撤销两人从2001年12月到2010年7月间的健保资格。


省民久居海外,可能丧失健保资格。(取材自省卫生厅网站)

卑诗省与多数省分一样,要求投保人每年至少要在境内住6个月,才符合健保资格。

但两人不服,向卑诗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法庭撤销卫生厅的裁决。他们认为加国公民有权住在世界任何地方,省卫生厅不能强迫他们住在生活费高到负担不起的加拿大。

但高院法官法兰科(Justice David Frankel)不接受两人的论据,裁定省府有权拒绝为离境过久的民众提供健保,于是驳回他们的司法覆核申请。

卑诗省将在今年3月实施新措施,允许省民每年离境7个月仍保有健保资格,但仅限于旅游。

这起案件也让“纸上公民”(Canadians of convenience)议题再度浮上台面,许多新移民取得加国公民身分后纷纷返回塬居地长住。加拿大亚太基金会2009年的研究显示,约有280万名持加拿大护照者旅居海外,其中约100万人住在美国,其次为香港、英国、台湾、中国与澳洲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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