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日报报道,约克郡三间医院,因2011年救护车运送病人抵达医院的时间未能达标,共面临超过86万1200元的罚款。
约克郡每年为医院提供逾1200万元运作资金,在资助协议中明确要求,医院应在2011年,将救护车运送紧急伤病人员抵达医院的时间降至60分钟之内,并在2014年之前,进一步缩短至30分钟。
三间未达标的医院分别是南湖郡健康中心(Southlake Regional Health Centre)超过标准4.1分钟,万锦市史托维尔医院(Stouffville)超标6.5分钟,以及约克中心医院超标15.8分钟。根据郡府职员报告,这三间医院需要偿还郡府超过86万1200元的资金。
约克中心医院患者护理部门副主席马尔(Jo-anne Marr)表示,未能达标的原因相对复杂,但是根本问题在于救护队的工作量和运载能力。医院方表示,有数据可以反映出究竟有多少延误是院方需要承担责任的。马尔称,若用那些数据替代,可将救护车的平均周转时间从76分钟分割到大约42分钟。
史托维尔医院CEO必德(Janet Beed)则表示,该院去年第一季度统计的救护车周转时间为36分钟,而非郡府统计的74分钟。南湖医院副主席荷顿(Helena Hutton)称,该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接近30分钟的标准。
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救护车完成服务,安省癌症护理部门(Cancer Care Ontario)护理经理葛瑞若(Lynn Guerriero)表示,大家均承认在界定“交接时间”(the transfer of care)方面存在不同看法,即使人们使用相同的语言,分歧仍很大。医院方面是按照将急救车运送的环节,与病患抵达医院到进入急诊室接受救治的时间相加,来计算交接时间。结果一定比郡府统计的时间短,因为郡府得到的数据是从调度人员发车到急救车报告任务结束来计算,当中还包括救护车完成任务之后补充车上用品设备,及救护人员使用卫生间的时间,这些时间都不在医院可控制范围之内。
葛瑞若表示,所有人都渴望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这当中唯有一点点需要澄清的地方,院方在签协议之时,并未明确了解其中交接时间的定义。约克郡去年平均每小时“损失”3.14部救护车,意思是这些车已配备好,但并没有行驶在路上,而2009年这项数据是4.79部。
约克中心医院被要求还回57万4228元拨款,南湖医院需返还16万2465元,史托维尔需返还12万4515元。奥罗拉市长Geoff Dawe在郡财政委员会上建议,在向全国急救护理系统汇报之前,暂时不做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