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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与前男友诉讼获胜,房屋却要得而复失

 一名卑诗女子与前同居(Common-Law)男友分手后争产诉讼获得胜诉,成功保住房子,但败诉需付诉讼费用的前男友突然宣布破产,18万元律师费变相要由女事主支付,令她的房屋可能「得而复失」,房屋或会被变卖以支付律师费。

  加拿大电视台CBC报道 ,该名54岁卑诗女子名为福斯(Dale Fotsch),育有一名伤残的儿子,身兼两职收入仅够过活,唯一财产为自住内陆彭伯顿(Pemberton)的一间房屋及12英亩土地。多年前他的前男友威尔逊(Leigh Wilson)于二人分手时,尝试争夺她的部分房屋财产,诉讼历时9年方有结果,最后法院判福斯胜诉,令她可保留房屋。

  不过,败诉要负责诉讼费的威尔逊突然宣布破产,福斯顿时要负担其律师杜巴斯(Jonas Dubas)的9万元律师费,杜巴斯的律师费以时薪300元计算,另外也包括其他费用,如148.4元打电话及留言费用等。该笔律师费以每天88元的利息累积,现时金额已达18万元。

  于诉讼期间,杜巴斯曾要求福斯以10万元房屋按揭作为抵押,作为他为福斯继续处理诉讼的条件。

  至今福斯正为如何筹集律师费烦恼,并因为早前已作房屋按揭,无法得到银行的借贷。

  杜巴斯正计划终止福斯的赎回房屋权利。福斯称她可能胜了官司,但失了房屋。

  福斯表示,她在此事没有做错,只是她个人的不幸,结识她的前男友令她遭此烦恼,她认为今次犯错所付上的代价实在太大。

  另一方面,杜巴斯以福斯是他的前客户为由拒绝就事件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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