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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文教育:看反动报纸读繁体字书

导读:那个美国小镇,什么中国的东西都没有,我们连做菜都是用啤酒。那是也没有互联网,基本上哪天过年还要等大使馆的官员来慰问我们才知道。在小镇上过着西部牛仔般的生活,虽然自由幸福,但我已经无比想念中国,学校,同学。

80年代初是生产高峰。据我妈妈说,生我那年两个孕妇一张床,还有的只能睡走廊。幼儿园最后一年,老妈老爸决定让我提前考个什么艺术天才班。拿了我画海底世界涂鸦,滥竽充数送了上去。那个学校居然要了我。因为学校离我家很远,可怜的我只能寄住在姑姑家。那个班里绝对都是小妖怪,个个不是小演员就是小模特。我这个小胖墩在天才班里像弱智似的。最开心的莫过于午睡时间,全班可能就我一个人呼呼大睡。我记得那时我五岁,就要抄写拼英字母,每天做作业到11点多都做不完。学数字,老师每个数字都编了个儿歌,定要我们背出来。我不知是有反骨还是真的笨,记得我小小的脑海里OS是,数字我都记住了,凭什么一定要背儿歌。老师说,父母还是高级知识分子呢,孩子怎么那么笨呢。

最后谢天谢地,二年级的时候爸妈搬了家,让我转学上号称德式还不是法式快乐教育的一师附小。我那时真是感激得痛哭流涕啊。作业我可以全做完,老师居然给我个优,班里居然前几名。学校还常有唱歌跳舞春游活动,一下子上学的激情就来了。这一激情就长达三年。不过说句公道话,虽然我在天才学校煞是痛苦,但是因该说给我打了非常扎实的基础。所以到了一师附小就有了如释重负,如鱼得水的感觉。报着感激的心好好读书,一直到三年级又出反骨。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大脑一下子突飞猛进开窍了,我忽然觉得学校里教的非常简单。作业不用做就会数学题,作文一稿就成。还有一次索性一边朗诵一边编,居然也没露馅儿。作业没做完倒是让老师很诧异,因为我一向是个乖孩子。还做个班长,做个墙报委员之类的。而且,考试成绩居然常出现双百分,老师也不知道是该夸我还是骂我。

当然这样的学习趋势并不好,幸运的是,我在四年级上半年到了美国。在美国先住在洛杉矶,因为是暂时的所以也没给我报名学校。那时父母可能是觉得得来次美国,就好好让我玩玩吧。所以好几个月的时间我每天游泳,周末老爸老妈带我到处玩。迪斯尼乐园玩疯了,那个山上的小小世界可能去了不下十次,我妈可能都快吐了。在洛杉矶有台湾的世界日报看,再加上周围忽然接触到了台湾人,香港人,忽然觉得世界很奇妙。我八九岁没事干就看世界日报,记得看了第一份报纸我对妈妈说:这张报纸好反动哦。妈妈可能觉得莫名的好笑,我也觉得能读反动报纸很是有趣。看来看去,就学会看繁体字了。

在洛杉矶的那段时间,爸爸上班,妈妈专门陪我玩。爸妈也怕我把学业丢了,就让我写个游记作文。因为爷爷是编辑,有时候爸爸也会拿我写的作文给爷爷献宝。当时爷爷很赞赏,还说要给我联系儿童出版社发表。后来因为爷爷身体不好,也就不了了之。但是对我来说像吃了糖丸子似的,很受用。在我家被我爷爷表扬那可是大大的荣誉。

终于在六月份左右我们回了爸爸住的大学城。因为学期快要结束,爸妈也就决定再让我好好玩玩美国大西北,牛仔天下。我又是学骑自行车,又是放风筝,滑旱冰,晒得像西藏人似的脸上两团高原红。那个美国小镇,什么中国的东西都没有,我们连做菜都是用啤酒。那是也没有互联网,基本上哪天过年还要等大使馆的官员来慰问我们才知道。在小镇上过着西部牛仔般的生活,虽然自由幸福,但我已经无比想念中国,学校,同学。

离开中国的时候,有一个爸妈的朋友,我的叔叔特别宠我。送我一套少年读物。从天文物理,古诗历史,到名人名言,一套大概12本。妈妈嫌重本不愿意带,但那叔叔见我那么喜欢偷偷地给我塞进了箱子。就是这些书我一遍一遍地看,抄写,珍爱得不行。至今还保留在我的书架上。爸妈也怕我忘记中文,除了让我写作文外,还给我从国内搬来一些表姐的教科书。表姐比我大三岁,我开始看初中的课本,和作文范本。当时每个星期写作文,那是还是老师教的一些格式化的写法。有时老爸会就同样的事情,他写一个版本,我写一个版本。就这样,我的写作似乎开窍了。忽然发现用自己的写法口吻来些东西是件无比愉悦的事情。本以为自己放松,口语化的文章,加一些我的小幽默老爸会不接受。但老爸并没有什么,任我的作文自由发展。熬到开学时,我早已迫不及待要过学校的生活。

在小镇上的四年里,我和中国唯一的接触就是我的少儿读物,作文范本,初中教科书。我听的音乐是我妈妈喜爱的红歌。直到十四五岁,我最喜欢的歌还是洪湖赤卫队里的 ”娘的眼泪,似水淌,点点洒在儿的心上。“ 我甚至还会唱歌剧江姐里面,汉奸的部分。都是那时候攒下的吧。在我十二岁那年我们离开小镇来到温哥华。那可是比老鼠掉到米缸里还快乐。老妈整天往中国超市跑,看什么都是如获珍宝。老爸又借了大量的中文电影,电视剧算是补上这四年里中国文化的空白,慰济几乎饥渴的状态。

我和老爸比赛似的接着所有图书馆里的中文书籍,互相交换着看。老爸把他对科幻小说的喜爱传染给我,我们几乎看了所有倪匡的小说。后来发现越看越鸡肋,我就转战老舍,张爱玲,三毛,王小波,苏童,余华,莫言,金庸。图书馆里看完了,看网上的,别人家里的。。我有过一个暑假自发每天背诵一首古诗,一周看三本书的记录。那时中文已是我的爱好,夺也夺不走了。到了大学,结识了一些喜欢写作的台湾香港朋友,一起组了一份电子报。一起写作,互写评语。所以十年前我的文字大都是繁体字,而且精雕细琢的。如今再联系那些朋友几乎都不再写作了。有的说心情不一样了,有的说追求不同了。真有些感叹岁月流逝,文字总在陪伴。

小时候爱好很多,绘画,武术,音乐,写作。有一天我告诉自己,真正的创作是挡不住的,是自然的流动。当我因生活的各种原因停止这些爱好时,我发现最挡不住的还是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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