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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28元赡养费 华裔法学硕士被控

  一名来自中国的移民,不遵从法庭所判予分居妻子的赡养费,每月少付了28元,被分居妻子告上法庭。法官判女方得直,男方要补回少付的款项并要付堂费。

 

  此外,被告要遵守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不得联络前妻,不得接近前妻500米范围内。另外,除非是在法庭判决的看护子女的时间内,被告不得在子女500米范围内出现。

 

  不得联络前妻 禁500米内接触妻儿

  这官司揭出一宗移民家庭的不幸。

  案中被告是一名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的中国移民,但来到加国后找不至合意工作,因而情绪失控,虐妻令婚姻失败,他每年的报税收入是2.55万元,连同未申报的收入,则为3.3万元。

  案中的A先生与B女士1994年2月在中国结婚,二人2000年2月来到加拿大,育有两名子女。拥有高学历的A先生在本地因为语言上的障碍和无本地工作经验,一直无法找得专业的工作,只能依赖时薪约11元的粗活维生。据呈交法庭的文件显示,2014年报税表显示他年收入只有2.55万元,加上其他无申报的收人,全年收入是3.3万元。

  夫妻 二人于去年1月分居,同年7月B女士申请了子女的抚养权和要求赡养费,A先生于9月申请离婚。

  移民后的生活落差,还有去年10月被公司解?,长期从事粗重工作令致A先生的肩部和背部受伤,陷于伤痛和情绪低落之中。

  上月公布的法庭文件内指出,B女士列举出11次遭丈夫暴力对待的事件,其中最严重一次在去年1月发生,B女士要报警求助。当时A先生拿着满载滚热食物的饭碗,掷向B女士面部,当时两名子女亦目睹父亲的暴行。

  当日 在邻居帮助下,B女士成功脱身并马上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后把A先生拘捕,并控以他一项持武器伤人罪名。 B女士被送到医院后,右眼要逢针,肩部被烧伤,她敷药后带同子女入住临时庇护中心。

  A先生于同年7月在庭上承认伤人罪,被判2年缓刑,同时要守行为和接受管理个人忿怒的课程。法官同时判令A先生不得再联络B女士,亦不可以接触B女士。 此外,B女士作供时指称,A先生经常打一对子女,只要两人发出些微声音便要捱打,另外,二人若成绩不好和不听话,亦要挨揍。

  B女士亦称,就在移民加国后不久,2013年8月和12月,A先生两次向她施暴,首回被一对子女劝开,但次回却被他踢至从椅上倒地。她都哑忍未有报警。 A先生在虐妻被捕后,未有改过,继续以带虐的方式支配B女士,他打电话给她,声称要把子女和她3人一同送回中国,并把3人的永久居民卡收起来,直至警方干扰下,他才肯把卡退回给他们。

  法庭上审理A先生每月交付赡养费的议题,A先生不忿每月向B女士缴付480元赡养费,只愿交出452元的赡养费。B女士遂向法庭兴讼。

  A先生于去年7月曾同意每月支付452元的赡养费,法官齐斯曼(R. Zisman)上月作出裁决时指出,考虑到A先生提交今年5月和6月两个月的粮单,认为A先生年收入,应以年收入3.3万元计算,裁定由今年2月起赡养费应为每月480元,B女士同时可以获得追溯性的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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