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在一辆横贯加拿大西部的灰狗巴士上,将邻座乘客斩首、开膛破肚,并生啖其肉的华裔兇手李伟光,17日获准在有人陪伴情形下,可进入社区。
曼尼托巴省(Manitoba)刑事审查委员会17日决定,李伟光可以在有人陪伴的情形下,进入精神病院所在地的塞柯克(Selkirk)社区。
刑事审查委员会在裁决书中表示,李伟光一开始可以持30分钟的许可证进入塞柯克社区,以后时间逐渐增加,最高可达一天。先决条件是,李伟光的治疗小组确定他的情况稳定,离开精神病院后不会发生问题。
李伟光进入社区必须要有精神病院人员及一名安全人员陪同。他进入社区的许可证将于24日发放。
被李伟光杀害的麦克林(Tim McLean)义母娜汀(Nadine)表示,刑事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令人恶心。她说,李伟光既然终能如其所愿重返社区,刑事审查委员会每年审查精神病犯人的程序根本没有必要。
主治李伟光的心理医师本週稍早曾向刑事审查委员会报告,指出李伟光对治疗反应良好,因此建议可以让他离开医院,进入社区。检察官并未反对心理医师的建议,但麦克林的生母迪戴里(Carol DeDelley)认为,李伟光永远不应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