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罗援昨披露,上月日本F-15战机在东海对中国运-8巡逻机进行侦察,距对方竟隔5公尺,惊险万分。情况若属实,日机不但理亏,且严重违反飞行器需保持300公尺安全距离的国际惯例,若不就此进行规范,双方军机在东海上空迟早要出事。
2001年,中、美在海南省外海发生撞机事件,中国是歼-8战机,美国是EP-3电子侦察机,事后双方互控未保持300公尺安全距离,中方称美机突然大幅度转弯,违反国际规则,导致中、美军机擦撞,中方机毁人亡。美国则称,中方不但未保持安全距离,并6次「挑衅」,最后一次相距不及1公尺撞上美机左翼而坠海。
当时中、美双方没有岛屿主权之争,此前亦签订建立强化军事海上安全磋商机制的协定,都况且发生意外;如今在钓鱼台问题上中、日两国坚持不让,稍有不慎军机随时有可能相撞。在公海上空,不管在谁的专属经济区或在单方面主张的「防空识别区」,任何飞行器均有「飞越自由」,即便监视拦截,也要保持一定距离。
美国与前苏联1970年代签署《防止海上事故协定》,规定双方船舰和飞机可以相互监视,但要有基本规则,包括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以防止把监视本身变成危险的对抗。
基于此,美国与苏联在冷战期间在海上基本没有大意外。中、日之间亦该如此,免得因撞机而导致两国关系更加交恶而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