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在2012年10月实施配偶移民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规定,去年才申请配偶移民的华裔申请人Alice指出,有关规定对于像她一样有真实婚姻的申请人影响不大,但她相信一些为了移民身分而决定结婚的人,在申请过后需要与另一半居住两年,对他们来说可能是一项考验。
Alice说,她和丈夫在申请配偶移民时并无被移民官要求面谈,申请过程顺利,移民部发给她有两年必须和丈夫同住条件的签证,她拿着移民签证一样申请社会保险卡、卑诗省医疗卡,与移民一样有所有权利。
她说,有条件移民签证对她来说不是问题,她现在比较苦恼的仍是英文不好,难找工作。不过,一些还未下定决心结婚,但却面临签证到期的人士,有关条件即造成不小影响。
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在毕业后以3年开放工签方式留下,由于找工作并不顺利,令她申请移民的计划受阻,一度考虑是否与刚在一起不久的男友结婚,先取得身分再说。
该女留学生得知配偶移民有两年的有条件观察期,考虑很多,担心若与男友结婚后相处不来,又无法分开,可能徒增困扰,所以暂时已打消找人结婚的念头,而继续找工作,盼能靠自己移民,不必靠配偶。
此外,移民律师辛 王(Steven Meurrens)提醒准备做配偶移民申请的人士,必须分清在加拿大境内申请,以及境外申请的不同规定,举例来说,境内申请的夫妻必须随时居住在一起,但在境外申请的配偶,却可以与另一半分开或同住,在居住要求上,境外申请更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