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一名男子在自己车内,被倒下的大树压死。家人控告市政府疏忽,但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市政府胜诉,家人只能获得汽车保险的赔偿。
事件发生於2006年8月一个暴风雨的天气,27岁的罗斯(Gabriel Anthony Rossy)将车泊在满地可岛上威斯芒特市(Westmount)街道上,一棵老白杨树倒下,压毁他的汽车,正在车内的罗斯死亡。 家 园 新 闻
罗斯的验尸报告证实,这棵树已腐朽,并指出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家园网多伦多,toronto.iask.ca
因为威斯芒特市负责保育这棵树,罗斯的家人控告威斯芒特市政府疏忽,未有保育树木。
但市府声称,它不应为罗斯之死负责,因为他在车内死亡,本案应引用魁省不问过失保险(no-fault insurance)法例。
一名魁省高等法院法官驳回案件,判市府胜诉,称此事是该家庭和魁省汽车保险局之间问题,应透过魁省的《汽车保险法》(Automobile Insurance Act)解决。 本 文 来 自
但2010年11月,魁省上诉庭推翻这个裁决,裁定汽车与罗斯之死完全无关。魁省上诉庭裁定,罗斯坐在汽车内,不是他的死亡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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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芒特市政府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要求法庭决定,市府能否被控告。最高法院7个法官一致裁定,还原原审法庭的裁决,驳回对威斯芒特市的诉讼。 本 文 来 自 加 拿 大
斥魁省上诉庭以狭隘观点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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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说,魁省上诉庭以过分狭隘的观点看这个问题,也未能理解魁省政府引入不问过失保险法例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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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支持魁省高等法院的裁决,称死者家人的赔偿,只限於魁省汽车保险制度提供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