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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控罪可押3天 警逮捕权扩大危及民权

在接连发生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多伦多企图颠覆VIA火车案的特殊背景之下,加拿大国会24日晚上通过了赋予警方调查恐怖活动案件额外权力法案。可是,对此法案持批评立场者担心,让警方拥有过度权力危及民权。

由保守党政府提交的S-7法案,将授予警方预防性的逮捕权,这意味著警方可在不提出控罪状况下羁押被捕者三天。依据这项法案,司法机构可以拘押为威胁,迫使人们在调查性审讯中作证。

S-7法案又将离开加拿大、或者企图离开加拿大去外国参与恐怖主义活动列为非法,例如参加恐怖分子训练营,或者从事恐怖活动。

在联邦自由党的支持下,S-7法案以183票对93票轻松过关,联邦新民主党则投反对票。

一些民权团体和新民主党人认为,该法案给予警方太多权力,从而有可能将来导致警方秘密侦讯和不公正的拘禁民众。新民主党公共安全事务发言人加瑞森说:「我感到,这项法案未在保护公民权利和预防恐怖活动之间达成平衡。」

他又指出,在未拥有这些额外执法权时,警方最近照样侦破阴谋颠覆旅客列车案,这说明S-7法案是多余的。

在2001年美国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当时的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动通过了反恐法,其中便包括授予警方预防性逮捕权、可以进行调查性审讯的有时效性条款,2007年这些条款有效期到期后,便自动失效。由加拿大民权协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卑诗省民权协会(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 )、加拿大美洲伊斯兰关系理事会(Canadian Council on American-Islamic Relations)等民权团体组成联盟昨天发表声明说,保守党政府的S-7法案实际上是将两条侵犯民权的法律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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