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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物业税率大温最低 阿市居首列市第三

  物业税是市府用来提供市府服务和推行计划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省府的资料,温哥华住宅的

2010年有关税率是大温都会区最低。


  以每1,000元单户房屋估价来说,温哥华徵收的税率是2.14861,因此在温市拥有一幢平均958,400元的独立屋,业主须缴2,059元市政一般用途税。如果加上847元其他费用,业主要支付的款项共2,906元。


  排在第二位的是西温哥华,平均独立屋屋价是1,443,100元,税率是2.3182。依此计算,业主平均缴付3,345元市政一般用途税款。连同1,108元其他费用,业主须缴的金额为4,453元。


  至于烈治文市,税率是2.41731,居第3。以平均烈治文一幢价值684,800元独立屋来说,业主支付的市政一般用途税款1,655元,加上940元其他市政费用,总金额是2,596元。


  税率最高的是阿波斯福(Abbotsford),达到4.77132。以该市平均独立屋估价377,500元计算,市府徵收的市政一般用途税款为1,801元,连同875元其他市政费用,合共2,676元。


  平均来说,大温都会区的平均税率是3.01869,市政一般用途税款及其他市政费用分别是1,924元及801元。


  上述的数字显示,比较大温都会区不同城市的独立屋业主须缴付的费用,除了受到物业税率影响之外,还涉及物业的估价与其他支付的市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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