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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市拟扩巷道屋范围 业者欢迎

  温哥华市政府于2009年通过巷道屋法规(bylaw),允许独立屋业主在后院兴建面积500到750平方呎的巷道屋,至目前为止市府已核准800户,其中500户完工。由于成效颇佳,市府有意将巷道屋的兴建范围扩及市内94%的独立屋用地及鼓励兴建更多单层小木屋(cottage)型态的巷道屋。

  专门代客设计兴建巷道屋的业者傅莱(Jake Fry)欢迎市府修订巷道屋法规的计画,认为新措施将促使巷道屋的设计型式更多元、更具创意。

  他说研议中的法规也修订停车规定,要求巷道屋至少要有一个室外停车位,可能开放后院绿地做为创意停车空间,例如白天做为游戏区,晚间转为停车位。且现行法规限制巷道屋只能深入后院26呎,新法规将放宽至32英呎,能让巷道屋住户与塬独立屋住户有「更好的沟通」。

  建筑师葛蕾格(Shelley Craig)也认为新措施有利于增加温市人口密度,并让独立屋用地上的住宅单位数分布更为平均,她乐见这样的发展。因为此举可让温市社区维持年轻及可负担,且巷道屋室内使用面积增加能符合更多不同情况的家庭需求。



温市府有意扩大巷道屋计画。图为市内一处新建巷道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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