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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市禁私人物业放烟花

温哥华市议会昨日通过进一步限制放烟花地点的建议,私人物业亦纳入禁放范围,市民只可在指定公共地方燃放,亦容许除万圣节及另外4个节日,包括中国农曆新年在指定地方燃放。


温市议会昨日通过有关放烟花的报告建议,指要让民众在受控制环境下安全放烟花。这些措施包括禁止在非指定公共地方和私人物业内放烟花,但容许每年5个节日,包括除夕(12月31日)、万圣节、农曆新年和印裔社区的两个节日Diwali和Vaisakhi,在指定公共地方燃放。


5节日可在指定地点燃放


呈交议会的报告指出,烟花分为一般消费性(Consumer Fireworks)和表演专业用(Display Fireworks)两种,前者为一般民众可向零售商买烟花,后者为大型表演如烟花节中的专业烟火。


现行管制消费性烟花的法例,只容许温市民众在万圣节当日燃放烟花,并只限于19岁或以上人士领有许可证下购买。消费性烟花不包括爆竹或火箭(Bottle Rockets)等,这些属非法燃花。


报告反对放宽私人放烟花的规例,指有可能增加火警、警方和医院的处理个案。


报告列出,由温市消防局提供在万圣节火警及损毁的数据,指在2006年至2012年期间,火警数字由16宗至56宗,造成损毁由5万至130万元,其中包括相对较少,即去年的16宗,损失9.7万元;而2007年则有41宗,并造成130万元损毁,这数字包括当年一部被毁的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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