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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警报器 该换电池啰

据世界日报报道,多伦多市政府消防局长史都华(Bill Stewart)提醒市民,于本周末调整时钟、改为日光节约时间的同时,也别忘记更换烟雾警报器的电池。如未能保持烟雾警报器的有效性,个人最高罚款为5万元、企业最高罚款为10万元,还可能因此遭监禁。市府表示,法律明文规定安省每户居民均应于住屋每层楼的卧室外,装设有效的烟雾警报器。史都华指出,火灾发生初期的早期警报,能使民众多出救命的数秒钟以逃离火灾现场。他表示,烟雾警报器能将火灾可能的致死率减低一半。

多伦多市消防局则建议民众,于新装烟雾警报器时,应特别注意下述事项,包括详读烟雾警报器制造说明,确认烟雾警报器的正确装设位置、烟雾警报器的测试及如何维修等。

此外,每月可使用烟雾警报器上的按钮进行测试;每年至少更换一次电池,如有警示铃响时,即应更换烟雾警报器电池;如烟雾警报器已逾十年即应更换。

市府强调,装设及维持有效的烟雾警报器是住户的责任,同时也是房东的责任,房东必须确保租客同时遵守该项法令规定。

如租客发现,室内未装设足够的烟雾警报器数量,应即刻与房东联系;租客如移除烟雾警报器的电池,或擅自移除烟雾警报器,则属违法行为。

市府指出,如民众未能遵守安省消防法规,有关烟雾警报器的相关规定,个人罚款最多可达5万元、监禁,或同时罚款并监禁;如企业违反该项法规,企业罚款最多可达10万元、监禁,或同时罚款并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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