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印度男子以专才资格申请移民加国,不过由于没有接获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C)通知提交文件的电邮而申请被拒。申请人向联邦法院上诉,法官裁定为「电子邮件失联」,局方应负上有关负任,判申请人获得3,000元赔偿。
自 从局方改以电邮方式发送申请通知函以后,因收不到有关电邮而申请被拒的情况有上升趋势。法官认为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因为申请人 Dharmendrakumar Chandrakantbhai Patel,没有接获局方通知提交文件的电邮而拒绝其申请,那是「有违程序公允性」。
Patel 以电脑科技系统管理员身分,于2010年6月递交技术专才移民计画申请,2014年2月局方以「申请人没能在2013年8月20日提供任何局方要求的文 件」,拒绝他的申请。Patel的代表律师Karen Kwan Anderson要求局方重启移民申请亦遭拒绝。
未能证明已发通知电邮
加拿大驻印度新德里高级专署(Canadian High Commission in New Delhi)的计画助理Rakesh Goel表示,曾发出通知电邮并给予申请人45天回覆有关文件要求。
Patel表示他及其律师均没接获通知电邮,法官Boswell要阅读该通知电邮,不过移民部答辩人未能提交副本以供监定审裁纪录(certified tribunal record)。
局方表示电邮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发出,不过没有设定收信回覆,因为那会加重局方电邮系统的负荷,不过如没成功发送,系统会向局方人员发出通知。
由于局方未能证明已向申请人发出通知电邮,法官裁定移民部须负上电子邮件失联的责任,局方须重启有关申请,及判申请人获得3,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