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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需减声量

导读:民众去年有很多投诉﹐指电视广告声浪过高。广播电视及通讯管委员会去年12月提出规则草案﹐给广播商机会回应﹐新规则今年9月1日生效。

(渥太华8日加新社电)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令﹐所有广播服务商必须在9月以前采取措施﹐保证节目和广告的声量均等。

该委员会说﹐业者必须遵守2009年电视信号测量、控制的国际标准﹐调控节目与广告的音量﹐保证两者音量一致。

民众去年有很多投诉﹐指电视广告声浪过高。广播电视及通讯管委员会去年12月提出规则草案﹐给广播商机会回应﹐新规则今年9月1日生效。

其他国家都有采取类似行动﹐包括美国。

美国已通过法令﹐下令广播商和发行商去年年底遵守新规则﹐符合精密电视系统委员会(Advanced Television Systems Committee)的标准。

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主席卡茨(Leonard Katz)发表声明说﹕「我们要消除嘈杂电视广告﹐我们公布规则﹐与目标接近一步。我们期望业界采取必要措施﹐按我们设定的期限﹐减低广告声浪﹐让观众耳根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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