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正在採取果断行动,保障住在退休者之家的耆老,以活得尊严及受尊重,让他们的家人安心。
由本週起,退休者之家管理局(Retirement Homes Regulatory Authority)规定所有退休者住院(retirement homes),必须领有牌照才可以在安省经营。给耆老更大的保障措施包括﹕
* 一份住院者权利法桉(A Residents’ Bill of Rights),必须张贴于每一家持有牌照的退休者住院内
* 退休者住院的经营人,有责任保障入住者不受虐待及忽视
* 职员要有严禁与防范虐待、防火及安全的训练,同时受到揭发违例事件后的职业保障。
所有牌照的申请,必须于2012年7月3日前提出。为了让退休者住院适应和履行新例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住院耆老的措施将逐步推行生效,直至2014年1月1日止便全面落实执行。
麦坚迪政府的耆老政策,是给长者们提供强大的保护措施,以确保最这些最易受虐的一群,得到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安度晚年。
耆老服务厅厅长谢菲尔(Linda Jeffrey)说﹕「我们的长者一生辛勤工作,将安省打造成为今天如此美好的一个地方。他们现在退下火线,入住退休人士之家,自当活得尊严和受尊重。我们责无旁贷,必须确保他们住得安全舒适。我可以告慰的是,这些措施是朝向达到这些目标的连串重要步骤。」
退休者之家管理局主席Mary Catherine Lindberg说﹕「我们很高兴听到省府今天的公佈,并已准备就绪,展开首度发牌给退休者住院的工作,同时採取连串的措施,保障全省的耆老安全,改善全省护理耆老的标准。我们将于下週联络我们所知的所有退休者住院,忠告他们有关经营的规例,以及如何申领牌照。我们也会在我们的网址上刊载这个消息。」
安省退休社区协会(Ontario Retirement Communities association,简称ORCA)总裁Laurie Johnston说﹕「对于安省退休者住院的将来发展,ORCA感到十分兴奋。多年来,我们支持立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乐于和省府合作,确保全省的退休者住院,都採纳同一的安全标准运作。」
安省非牟利长者之家与服务协会(Ontario Association of Non-Profit Homes and Services for Seniors)的总裁Donna Rubin说﹕「入住退休者之家的安省长者,自当应得安全而优质的照顾。我们赞成省府规定这些住院要有牌照经营,以及确保这些耆入住的环境具备适当的安全措施。」
所谓退休者住院,是指一座住宅大厦,或者是一座住宅大厦的部份地方,用途为提供或准备提供长者之家的服务。住客方面,则主要是65岁以上的长者,当中六人以上是与经营者没有关係。同时,经营人必须备有两种以上的护理服务。安省大约有40,000名长者选择住在为数约700间的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