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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党四嫌犯认罪 判刑一日

 

  五名疑涉祈福党骗案的中国籍男女在遭到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羁押期间,被温市警方调查并以持有赃物罪刑事起诉。9日案情出现重大突破:其中四名祈福党女嫌犯突然认罪,法官判刑「一日」,但仍由CBSA羁押并等待遣返。男嫌犯则经短暂提讯后还押。

  自7月中旬祈福党五名嫌犯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遭到海关逮捕羁押后,移民及难民局(IRB)陆续为男子霍有俊(Youjun Huo,音译),以及女子林晓琼(Lin Xiaoqiong,译音)、杨玉简(Yang Yujian,译音)、邵琼(Shaoqiong,译音)和伍检妹(Jianmei Wu,译音)等五人进行羁押或入境资格聆讯(Admissibility Hearing) 。

  但上月21日,突然传出五人遭温市警方调查并起诉「持有5000元以上赃物罪」,也让事件转为刑事案件,五人从「当事人」成为「嫌疑人」。9日开审时,身穿红色囚衣的霍有俊经简单提讯后,法官贝汉(J.D.Bahen)订于25日再度以视讯方式庭讯,并裁定还押。

  随后身着绿色囚衣的林、杨、邵、伍四女出庭,代表律师也陆续就位,案情却出现突破性发展:四名女嫌迅速向庭上承认控罪。杨玉简的代表律师说,当事人来自广东,育有3名子女,很想尽快回到中国。另外,伍姓被告则育有四子女,当中包括大学生。

  法官当庭判决,四名女子全部判刑「一日」,且因为已经羁押56天得以抵免,一天牢也不用坐,但四女仍须接受CBSA的羁押,直到被递解出境。由于刑事罪名成立,她们有机会在一周内递解,未来难再入境。

  检控官史塔布勒(Peter Stabler)也向法庭请求将四女持有物充公获准,四人仅能保留衣物、行李箱,以及本来戴在手上的戒指。

  史塔布勒证实霍有俊现阶段并未认罪,但拒绝就个中原因,或是辩方的诉讼策略作任何评论。他承认一日刑期属于轻判,但认为可以尽快将犯罪者驱逐出境仍为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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