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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地权柏文维修每户分担2万元 列市小业主盼支出公开透明

列治文一栋租赁地权的柏文单位个人业主近日收到柏文的大业主通知,每户平均需要负担2万多元的多项维修费用,分10个月缴清。有柏文单位的个人业主代表昨日向媒体发声,称大业主没有详列各项支出及是否公开招标,过程不透明。列治文市议员区泽光呼吁省府为租赁地权物业立法,让小业主们能够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维修工程。
 
闫斌(左一)与谭志成(右二)等人手持收费通知,希望大业主详列各项支出及公开招标情况。
 
区泽光呼吁省府立法令小业主有知情权。(王学文摄)
 
这栋位于列市中心租赁地权的柏文建成已有40余年,地点在巴斯韦街(Buswell St.)夹萨巴路(Saba Rd.)附近。
 
个人业主代表谭志成说,自己于9年前花12万元在该大厦购置了两房一厅的单位。2013年时,大业主曾向个人业主收取约1,500元及6,000元的费用,作为维修露台及水管之用。当时他们向大业主公司反映过,希望他们可以增加管理透明度,详列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是否经过市场竞争招标等细节,但大业主并未回应。
 
今年因粉饰、门窗、墙体、防水等共六个维修项目,大业主又通知他们要收取每户平均2万多元的维修费用。他还说,因为是租赁地权物业,所以房价比较便宜,入住者多不富裕,很多都是退休老人,2万多元的维修费实在难以负担。
 
另一业主代表闫斌表示,大厦楼龄较高,需要维修可以理解,但是大业主应该提高透明度,毕竟小业主是出钱一方,应该拥有知情权。大业主只是寄一封信来就让他们支付2万多元,这样不公平。
 
区泽光发信大业主陈情不果
 
区泽光说,自己曾于一年多前助该柏文的个人业主写信给大业主,要求分享具体信息,结果“不得要领”。
 
他表示,这并非个别事件,过去5年在列市曾出现过三次类似的事情。而列市有7处租赁产权房屋,牵涉约700个单位。这种租赁地权公寓普遍楼龄较高,未来维修的支出会愈来愈大。他呼吁省府可以立法让这些小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至少拥有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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