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多次离婚的加国人比例越来越高,且曾经离过婚的人再度离婚的机率较高。至于这些结了离、离了又结的人是执迷不悟,还是勇气可嘉,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然而,家庭律师认为,此现象日益普遍反映出人们对离婚者越来越没有偏见。此外,随着寿命的增加,这也是必然的趋势。专家表示,心理因素不容忽视,因为以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已经历过离婚程序的人士较容易再度兴起离婚的念头。
统计局表示,在1973年办离婚的夫妻当中,5.4%的丈夫曾经离过婚,但此比率在2003年上升至16.2%。
多伦多律师理查逊(Lewis Richardson)表示,观念的开放使得人们对婚姻所持的态度越来越不慎重。他指出,从前人们将婚姻视为终生大事,且诚心想与伴侣白头偕老,再加上,上一代的人认为离婚是不名誉的行为。
统计局指出,全国离婚人口比率多年来并没有很大的改变,但在结婚未满30周年前离婚的比率在2003年时从37.6%升至38.3%。
安省的2003年离婚率比全国平均值低,预计在30周年前会离婚的安省夫妻比率是37%。魁省2003年离婚率居全国之冠,该省份的比率是49.7%,而纽芬兰与拉巴多的离婚率只有17.1%,比其他各省都低。
据统计局报告,结婚已满3年的夫妻最有可能分道扬镳,以2003年而言,1,000对夫妻中,有26.2对在此关卡办离婚。过了3年之后,离婚率就年年下滑。
理查逊续表示,已离过一次婚的人士较能够承受离婚的打击,因此再次离婚的可能性较高。
多伦多律师达诺芙(Linda Dranoff)表示,加国人寿命已延长到80几岁,因此在漫长一生中,许多人自然会多结几次婚。 (星报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