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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品信促省府出招 增贵价楼转让税

罗品信本周较早致函省长简蕙芝,建议省府增加高价物业的转让税,并将所得投入可负担房屋。他也要求修订《温哥华宪章》(Vancouver Charter),便于市府监察物业业主及房屋是否空置。
 
澳洲限外资炒楼未见效
 
澳洲政府早在2010年4月就收紧外资购房,规定海外投资者只能购买新房,不得购买现房,若购买未经开发地皮,须在两年内动工。另外,短期居留者若永久离开,须先出售物业。上述一些规定未能严格实施,反而楼价猛涨。香港特区政府相关主要政策,在2012年10月尾开始实施,规定买楼业主若3年内转手,须支付额外印花税(SSD)10%至20%,非港永久居民须另缴15%的买家印花税(BSD)。当年港府还提出试行「港人港地」政策,以限制外资炒楼。
 
至于中国方面,早在2006年,规定为外国人在华居住满一年才有资格购房,并必须采取实名制。在2010年,国务院发出通知,暂停发放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另对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居民,暂停核批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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